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13-****0212 地址:****示范区**大道66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5000T、再生粉碎料35000T项目 | **省通****示范区**科技园海新路226号(******公司现有厂区) | 东俊新材料****公司 | ******公司 | 项目概况:东俊新材料****公司成立于2025年6月,公司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公司****科技园海新路226号的整个厂区(总建筑面积约8385平方米),购置粉碎机、挤出机、超微粉碎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5000吨、再生粉碎料35000吨项目。项目产品销售给塑料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包括食品、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企业)作为生产原料。项目收集**市范围内相关塑料制品企业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边角料(仅限900-003-S17类),涉及的废塑料种类为PP、PS、PE、PVC、PET,入厂前已由上游塑料制品企业完成废塑料分类。项目不收集废品市场回收的废包装袋、废饮料瓶等使用过的废塑料,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废塑料,电池外壳等含重金属的废塑料等。 | 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4日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