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新一代高比能、**全消费类锂硫电池生产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新一代高比能、**全消费类锂硫电池生产项目(一期)(项目代码:****)为**项目,地址位于粤桂**特别试验区(**)高新片区D-1地块第9栋厂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1°20′11.041″,北纬23°32′2.916″。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0.53%。项目主要建设正极生产车间(一层)、负极生产车间(二层)、AI+实验室(三层),厂房的四层至六层为二期预留车间,建成后预计年产1000万颗(0.2GWh)新一代高比能、**全消费类锂硫电池。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项目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电池制造384-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别,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委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委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配料废气采取加强密闭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涂布废气在密闭的一体机内由配套的NMP转轮回收装置回收处理,废气重复利用涂布环节不外排。
注液及化成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浓度限值要求后,通过3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少量集气系统未能收集的涂布废气、注液及化成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主要产噪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垫,加强生产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废铝塑膜、废隔膜等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废电解液、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油桶等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 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认真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排污单位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按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严格落实载明的各项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未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五、制定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相关要求,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自行组织评估后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七、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 ****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委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委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粤桂**特****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