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博物馆)
项目名称:城坝遗址文物保护规划修编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城坝遗址文物保护规划修编项目、 1项、 预算金额 58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8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根据《**重点文物保护****审批办法》第七条规定,承担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单位,****文物局认定的相应资质。城坝遗址作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规划编****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且业务范围须包含“保护规划”。********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研究所专门负责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同时满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资质要求的单位极为有限,****是其中最具实力和经验的机构。 2.城坝遗址的保护规划工作一直由****承担。该院先后独立承担并完成了《城坝遗址保护规划》(2018年)和《城坝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2019年)的编制工作。****政府委托该院编制完成的《城坝遗址保护规划》,****政府公布后,已成为城坝遗址保护工作的法规性文件。此次修编是在原有规划基础上的深化与完善,由原编制单位继续承担,能够确保规划理念、技术路线和数据标准的连贯性与一致性,避免因更换编制单位导致的衔接成本和信息损耗。 3.自2014年至今,****已连续十余年对城坝遗址开展系统性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工作,发掘总面积6000余平方米,出土大量战国至六朝时期遗物5000件以上。该院在城坝遗址的考古工作涵盖了对遗址功能分区的全面厘清,以及津关遗址、竹木简牍、东周墓葬大量青铜器等重大发现。城坝遗址已入选国家“十四五”时期大遗址名单。这些考古成果是编制保护规划最基础、最核心的数据支撑,而上述考古资料的占有具有独占性——****是目前唯一全面掌握城坝遗址地下埋藏分布、文化层堆积、遗迹保存状况等核心信息的机构。任何其他单位若承接修编工作,均需从头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勘察,不仅大幅增加时间和经济成本,更难以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人民南路四段5号
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5日
无
联系人: 罗茵
联系地址: **渠江街道小溪路4号
联系电话: 0818-****077
2.财政部门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地址: **渠江镇**街28号
联系电话: 0818-****716
********博物馆)
2026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