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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778148B | 建设单位法人:施学礼 |
| 党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 **高新区**路1号 |
| 蒸汽发生器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 **高新区**路1号 |
| 经度:87.082020 纬度: 44.089660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7 |
| 昌高环发〔2023〕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3-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2 |
| 11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778148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301MA78MRCY54 | 验收监测单位:**西域****公司 |
| ****2301MA78MRCY54 | 竣工时间:2026-08-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9-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项目**3台1.2t/h、型号为NFPZ1.2-1.25-Q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及其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3台1.2t/h、型号为NFPZ1.2-1.25-Q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及其配套设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3台1.2t/h、型号为NFPZ1.2-1.25-Q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及其配套设施生产饱和蒸汽,非供暖季1用2备,供暖季2用1备。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3台1.2t/h、型号为NFPZ1.2-1.25-Q的燃气蒸汽发生器及其配套设施生产饱和蒸汽,非供暖季1用2备,供暖季2用1备。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新鲜水经过软水处理器处理后,除去杂质及盐分,形成软化水储存于软水箱中。 ②软水由水泵打入蒸汽发生器中,通过蒸汽发生器自带的燃烧器,按照设计好的温度参数,控制天然气进气的燃烧量,使得锅炉内工艺水达到一定的温度。加热后的带压蒸汽经分汽缸利用供热管网向各处供应蒸汽。同时蒸汽冷凝水经冷凝水管网进入软水箱与经软水处理后的补水进行下一次热力循环。 | 实际建设情况:①新鲜水经过软水处理器处理后,除去杂质及盐分,形成软化水储存于软水箱中。。 ②软水由水泵打入蒸汽发生器中,通过蒸汽发生器自带的燃烧器,按照设计好的温度参数,控制天然气进气的燃烧量,使得锅炉内工艺水达到一定的温度。加热后的带压蒸汽经分汽缸利用供热管网向各处供应蒸汽。同时蒸汽冷凝水经冷凝水管网进入软水箱与经软水处理后的补水进行下一次热力循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为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国际领先)技术,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烧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烟气黑度排放限值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50mg/m3,颗粒物:2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高新区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要求氮氧化物小于30mg/m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带走,不在厂内储存。 | 实际建设情况:(一)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为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国际领先)技术,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烧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烟气黑度排放限值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50mg/m3,颗粒物:2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高新区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要求氮氧化物小于50mg/m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带走,不在厂内储存。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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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本项目废水为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 良好 |
| 1 | 低氮燃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本项目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采用低氮燃烧(国际领先)技术,天然气蒸汽发生器燃烧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和烟气黑度排放限值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SO2:50mg/m3,颗粒物:2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高新区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要求氮氧化物小于50mg/m3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良好 |
| 1 | 减振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运营期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良好 |
| 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为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运营期本项目废水为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中B级标准45mg/m3排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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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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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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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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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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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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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