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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
你局《关于为******建设中心建设**路(兰田路-**路)道路**工程办理划拨用地的请示》及为该项目编制的《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均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规定,批复如下:
经查,该项目涉及国有建设用地8285.87平方米,已按规定程序办理收地事项。
该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25〕29号文批准项建书。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由你局以沪普规划**选预〔2025〕15号、沪普规划**选预延〔2026〕4号文建设项目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确定。
现批准你局为该建设项目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方案》,该项目供地面积为8285.87平方米,以划拨方式供地,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由******建设中心建设**路(兰田路-**路)道路**工程。
后续你局可为******建设中心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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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