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水务局关于清水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清水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公示

审批
宁夏-固原-西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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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证明的公示

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御中心对该单位实施的**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并于2026年8月26日上报我局报备,现予以公示。

2025年1月6日,****以西水函字〔2025〕2号文对**河支流杨明河流域臭水河河道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河干支流治理与农田整治单元)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项目位于****市**县沙沟、白崖和偏城乡境内,建设规模为治理河道总长度81.17km,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82.17hm2。该项目属**、生态修复类建设项目,总占地72.54hm2,较方案设计的72.71hm2减少了0.17hm2,挖填土石方总量118.54万m3,无取土场和弃土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2.54hm2,较方案设计的72.71hm2减少了0.17hm2,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100%,土壤流失控制比1.09,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39.52%,表土保护率100%;完成水土保持总投资83.53万元;根据宁水规发〔2023〕2号文相关规定,该项目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基本完成批复的各项措施和指标。

若对该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人:刘自隆(联系电话:139****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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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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