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安庆-太湖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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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省生态环境厅
《******电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环评处2026-09-08 11:50:14
2026-09-08 11:50:14有效
暂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电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将****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联系电话:0551-****5371(传真)

监督电话:0551-****9331

地址:**市政务文化新区**路1766号(230071)



项目名称:******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市**县牛镇镇

建设单位:****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广****设计研究院****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电站为****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上水库位于岩上河右岸支沟洼地,调节库容1091.70万立方米;下水库位于岩上河下游河段,调节库容1084.5万立方米。****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地面开关站、永久道路和办公、生活区等设施,临时工程包括导流工程、临时道路、施工辅助企业及仓库、堆场、施工生活区等,占地总面积3751.85亩,其中永久征收土地面积3135.26亩,临时征用土地面积616.59亩。另有3个移民安置点、3条复建道路及供水供电专项设施复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环境:主要影响是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可能产生的事故排放、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库****水库及下游河段水质等情况。主要防治措施是:施工场地、生活区内设置集水沟、沉淀池、高效污水净化器、油水分离设备、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等,分类处理、回用各类污废水;加强水土流失防护,弃渣场、中转料场及表土堆存场设置拦挡设施和截排水设施。蓄水前按照有关规范彻底清库。运营期定期打捞和清理,保护库周植被,涵养水源,控制水土流失,保证库区水质良好;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处理后回用。

工程建设、运营期间将不同程度减少岩上河右岸支沟、岩上河下游河段下泄流量。主要保护措施是:上、下库分别设置生态流量泄放管及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坝址处下泄不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5%作为生态基流,来流不足时全部下泄,减缓对水文情势的影响;

2. 生态环境:施工期主要影响是使区域内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改变,破坏植被、水土流失、影响生物量,破坏部分动物的栖息环境,涉水施工扰动水生生态,对工程区内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造成不利的影响;评价区内未发现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和成规模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主要保护措施是:优化工程布置、施工工艺、工期安排,尽可能对工程区保护植物进行避让,,无法避让的就地保护或按规定采取异地繁殖(移植)的保护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严禁在施工期间捕猎野生动物;表土单独剥离、收集和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生境。

3. 大气环境: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爆破废气、土石方工程粉尘、砂石料加工系统粉尘、混凝土拌和系统粉尘、交通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排放的尾气、少量焊接烟尘和食堂油烟废气等。主要防治措施为:落实施工场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抑尘措施;优化爆破工艺,合理安排爆破频次,削减、控制爆破粉尘、废气;对开挖、爆破、临时堆料场等多粉尘作业面和道路定期洒水;砂石料加工系统采用全封闭式车间,配备袋式除尘器等除尘设施;粗碎车间采用湿法破碎的低尘工艺,生产过程中喷雾除尘;成品骨料、半成品骨料密闭式输送;禁止露天焊接和喷涂,同时配备焊接烟尘净化器;混凝土搅拌系统采用全封闭式,安装除尘设备,规范建设运行;各营地食堂配套油烟净化装置;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

4. 声环境:施工期噪声包括爆破噪声、主体工程施工噪声、砂石料加工与混凝土生产系统噪声、施工辅企噪声、堆场噪声、交通噪声等。主要防治措施为:加强施工管理与组织,合理安排施工、运输时间,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和运输;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采取施工围挡、设置隔声屏等系列措施,减缓噪声影响。

运行期噪声主要为主变压器、主变洞排风风机、地面开关站风机等。主变压器、主变洞排风风机位于地下,地面开关站风机采取消声、隔声措施。

5. 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渣、建筑垃圾、污泥(泥渣)、生活垃圾和少量危险废物(废油、含油污泥等),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泥和危险废物(废透平油、含油抹布、废机油及废油桶、废滤芯、油泥、废铅酸蓄电池等)。防治措施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不能回收对运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移民安置点及道路复建过程中产生弃土堆存至工程所设5处弃土场;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和处理。

6. 地下水:主要影响是工程建设、蓄水影响地下水位,油品、污水可能泄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保护措施为:工程洞室均为深层洞室,遇到深层断层时候,引水管道采取全衬砌封堵阻隔渗水,厂房及其他不衬砌的洞室采取断层灌浆封堵手段减少渗水。加强废水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对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严格有效的防渗措施,做好污废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对周边地下水水位、水质进行监测,采取合适的防范措施。

7. 电磁环境:根据类比分析预测,工程500kV开关站建成运行后,站址区域、主变洞上方及电缆沟上方电磁环境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曝露的电磁场限值(4kV/m,100μT)要求。

8. 环境风险影响:本工程环境风险情形主要包括油类物质泄漏、危险品运输及储存事故、施工期污废水事故排放风险等。针对以上风险事故,提出了相应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采用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主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敏感目标,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关部门的意见:水电总院关于“三大专题”审查意见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