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2、C-03地块用地条件修改方案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为充分利用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指标,提升尖峰镇区商业设施服务能力,****社区旅游服务能力,需对《**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现行控规》)C-02、C-03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进行修改。依据《城市、镇控****审批办法》《**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2025年施行)和《**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等规定,****规划局组织编制《**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2、C-03地块用地条件修改必要性报告,并****人民政府同意,启动《**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2、C-03地块用地条件修改方案编制工作。
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修改内容
将《现行控规》中C-02、C-03地块拆分为C-02-A、C-02-B及C-03-A地块;C-02-A地块面积6562.38㎡、C-02-B地块面积5786.10㎡、C-03-A地块面积6951.88㎡。
C-02-B地块规划条件修改为零售商业用地(090101),容积率≤1.7,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25%。C-02-A、C-03-A地块延续原控规用地条件。现状(规划):未进行改造之前按现状执行,涉及整体地块改造时必须按括号内指标执行。
三、用地规划条件修改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等相关规范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地块控制指标如下:
|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
| 地块 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代码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建筑限高 (≤m) | 绿地率 (≥%) | 配建机动车位 |
| 调整前 | ||||||||
| C-02 | 旅馆用地 | B14 | 9002.55 | 0.8 | 25 | 24 | 40 | 43 |
| C-03 | 二类居住用地 | R2 | 10297.82 | 现状(1.5) | 现状(25) | 现状(20) | 现状(40) | 93 |
| 调整后 | ||||||||
| C-02-A | 旅馆用地 | 090104 | 6562.38 | 现状(0.8) | 现状(25) | 现状(24) | 现状(40) | 0.6个/100㎡建筑面积 |
| C-02-B | 零售商业用地 | 090101 | 5786.10 | 1.7 | 40 | 24 | 25 | 0.6个/100㎡建筑面积 |
| C-03-A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070102 | 6951.88 | 现状(1.5) | 现状(25) | 现状(20) | 现状(40) | 0.6个/100㎡建筑面积 |
四、公示时间:30日(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8月19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乐东县抱由镇尖峰路1****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六、咨询电话:0898-****8585
附件:附件:相关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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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