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区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类机构和专业类实训点补充入库名单的通知》《****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业农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班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任务及要求
专项工程: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班。
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农业多种功能开发,服务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和农民稳定增收,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带头人。强化数字化技术应用能力培养,重点开展两类专项培育:围绕储藏保鲜、预冷烘干、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内容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培训,围绕农产品市场信息采集与分析、品质鉴定与储运、市场营销与应急促销等内容探索培育专兼职农产品经纪人。面向农村初创群体,要强化创业政策、项目选择、风险防控、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培训。
培训要求:培训任务数不少于55人;建立健全培育对象库、师资库、基地库达100%;利用**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7天);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的满意度:≥90%;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抽查合格率:≥90%;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培训资金及标准
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班(专项工程)资金21.175万元,按照人均不超过550元/人/天标准执行。
三、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2026年度**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类机构入库名单(已包含2025年入库机构名单),且具备“乡村产业(数字化技能应用)”、“乡村产业(农产品加工)”、“乡村产业(农产品电商)”、“乡村产业(农产品经营)”至少一个培育专题资质。
四、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愿承担**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班,请根据自身情况,参考综合评分表,形成详实的申请报告。报告材料要精简、重点突出,参考目录如下:基础条件(含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列入农业农村部和2026年度**省高素质农民培育综合类机构入库名单(综合类)等资质证明材料、项目实施硬件条件)、师资情况、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前期招生动员方案、项目实施详细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宣传带动示范及延伸服务能力、过往培训经验及培训突出业绩及经历证明等。所有材料按顺序盖章装订,一式3份。
(二)遴选评审。从**市农业专家库系统中抽取3名专家,****推广中心1人、局综合执法科1人,共5****小组。****小组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中标。如遇总分数相同的情况,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中标单位。
(三)公示备案。****农业农村局将遴选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遴选机构确定为**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班的培训机构,同时将遴****农业农村局备案。
六、其他说明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分拆。必须3家以上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投标,方可组织评审。
(二)请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需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遴选材料(扫描件请同步发至邮箱****@qq.com),于2026年9月15日下午4点截止收取材料。
收件单位:******推广中心。
收件地址:**市**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708。
联系人:陈深章,毕茜茜,020-****3606。
附件:1.综合评分表(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
2.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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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