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概况
**市丹句路以南、**路以东(G2488、G2489)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社区丹句**侧。**农田、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省丹****公司和华东建材城,本调查地块由两个地块合并组成,其中2024-139号地块面积29595m2,2024-140号地块面积33303m2,共计面积62898 m2,中心坐标为E 119.541016°,N 31.992847°。
调查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6年7月,****公司委托****(以下简称“调查单位”)开展调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初步调查
调查地块历史用地构成主****基地、一般农用地以及自然沟塘,地块内原有自然村黄家庄于2020年完成整体拆**置工作,原有村民住宅全部拆除。地块西侧自2009年起******器械厂在此落地投产,主要从事康复健身器械加工与生产作业;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持续至2022年,当年厂区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已全部拆除,现阶段地块无留存工业建(构)筑物,场地整体处于闲置状态。企业生产活动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通过对地块内企业产排污情况分析,识别特征因子为锰、六价铬、锌、镍、石油烃(C10-C40)。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共存在15家企业,包含11家工业企业及4处仓储、商贸企业,分别为**市天****公司、丹****公司、丹****公司、****公司、****印刷厂、丹****公司、**省丹****公司、******公司、**市****公司、****构件厂、废品回收站、**市****公司、丹****公司、丹**盛****公司、****加油站。通过对各企业产排污情况分析,地块周边关注的主要特征因子为pH值、铜、铁、铝、四氢噻吩、硫醇类、硫醚类、总氟化物、二甲苯、丙酮、醋酸乙酯、磷酸盐、总磷、苯胺、偶氮苯、棕榈酸异丙酯、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以及甲基叔丁基醚。
三、第二阶段土壤与地下水采样监测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需要开展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初步采样调查),本次采样调查采用随机布点法结合专业判断法,历史有生产活动的区域采用专业判断法布点,其他农田区域随机布点,共布设13个土壤柱状样点位,其中6个水土复合点位(含对照点),采样深度设定为6米,另外布设了2个地表水及底泥点位,现场样品设置不小于10%平行。本次调查共送检土壤样品58个(含对照点**行样),地下水监测井均为6.0m。采集地下水样品8个(含对照点**行样),采集底泥样品及地表水样品各3个(含平行样)。
本次调查土壤监测指标为pH值、《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5项(含特征污染物:铜、六价铬、镍、二甲苯、苯胺、锌、锰、总氟化物、丙酮、偶氮苯、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以及甲基叔丁基醚。地下水的检测指标与土壤一致,加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常规35项(微生物指标及辐射指标除外)(含特征污染物:铜、铁、铝、锌、总磷、硫化物、磷酸盐、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烃(C10-C40))。
四、调查结论
地块内全部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管控要求,土壤环境可适配规划住宅用地开发,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