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局有限公司
**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五工区项目部
起重设备及平板车租赁
(招标编号:总-**地铁项目临机租赁2026-02)
补遗公告
原招标文件中招标清单量为: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最高限单价(元) |
备注 |
| 1 |
汽车吊 |
25t |
台班 |
100 |
**地铁项目 |
2026.9-2027.10 |
1300 |
台班租赁 |
| 2 |
汽车吊 |
50t |
台班 |
100 |
2200 |
台班租赁 |
||
| 3 |
汽车吊 |
130t |
台班 |
25 |
6000 |
台班租赁 |
||
| 4 |
汽车吊 |
260t |
台班 |
25 |
13500 |
台班租赁 |
||
| 5 |
随车吊 |
16 |
台班 |
150 |
1600 |
台班租赁 |
||
| 6 |
板车 |
13m |
台班 |
200 |
1600 |
台班租赁 |
||
| 7 |
合计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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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技术要求;设备均为出厂5年内设备;设备符合甲方验收要求且满足业主、监理要求后方能进场使用,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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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结算周期: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0日至本月11 日; |
||||||||
| 3、支付周期:结算时必须由现场负责人签认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按项目结算程序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待甲方结算手续审批完毕后60天支付已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待乙方退场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60天内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理支付。 |
||||||||
| 5、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
| 6、乙方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汽车吊、随车吊、板车负责甲方施工现场周转材倒运装车;且负责施工场地内清除障碍物、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施工措施费(暗挖土方平整压实)、检查配合费、保险费、税金、离开甲方施工现场一切外部协调费、扰民费、冬雨季施工费、各类临时设施费、施工干扰窝工增加费以及为完成或辅助完成临建施工的相关所有工作内容。 |
||||||||
| 7、严格按照**市相关要求办理夜间施工相关许可证备案,并保证运输车辆设备及施工作业满足**市及各区县相关部门的安全、质量、环保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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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投标单位报价不允许高于限价总金额****500元整,否则流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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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一票制,当投标单位开票税点不同时,评标价均以含税报价为准。标书代写 |
||||||||
| 10、租赁单价为综合价格,其中包含机械24小时作业,含司机、操作手工资福利待遇、补贴、加班费用、人身/工伤/意外保险、培训考核、劳保用品等费用。燃油费由乙方承担,其他设备辅助用油、维保、保险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配备操作手、维修人员且食宿、工资、福利待遇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仅支付合同清单内的设备租赁费。乙方确保设备性能良好,运输过程中各类风险由乙方承担(含货物损失风险、设备自身、驾驶员安全、第三者责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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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平台服务费收取: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发送,中标单位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收费标准为: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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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因工程量调整,调整招标清单量为: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最高限单价(元) |
备注 |
| 1 |
汽车吊 |
25t |
台班 |
100 |
**地铁项目 |
2026.9-2027.10 |
1300 |
台班租赁 |
| 2 |
汽车吊 |
50t |
台班 |
100 |
2200 |
台班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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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汽车吊 |
130t |
台班 |
25 |
6000 |
台班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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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汽车吊 |
260t |
台班 |
25 |
13500 |
台班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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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随车吊 |
16 |
台班 |
125 |
1600 |
台班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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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板车 |
13m |
台班 |
125 |
1600 |
台班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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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合计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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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技术要求;设备均为出厂5年内设备;设备符合甲方验收要求且满足业主、监理要求后方能进场使用,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格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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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结算周期: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0日至本月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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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支付周期:结算时必须由现场负责人签认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按项目结算程序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待甲方结算手续审批完毕后60天支付已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待乙方退场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60天内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理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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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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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乙方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汽车吊、随车吊、板车负责甲方施工现场周转材倒运装车;且负责施工场地内清除障碍物、安全文明施工、绿色环保施工措施费(暗挖土方平整压实)、检查配合费、保险费、税金、离开甲方施工现场一切外部协调费、扰民费、冬雨季施工费、各类临时设施费、施工干扰窝工增加费以及为完成或辅助完成临建施工的相关所有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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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严格按照**市相关要求办理夜间施工相关许可证备案,并保证运输车辆设备及施工作业满足**市及各区县相关部门的安全、质量、环保等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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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投标单位报价不允许高于限价总金额****500整,否则流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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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一票制,当投标单位开票税点不同时,评标价均以含税报价为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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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租赁单价为综合价格,其中包含机械24小时作业,含司机、操作手工资福利待遇、补贴、加班费用、人身/工伤/意外保险、培训考核、劳保用品等费用。燃油费由乙方承担,其他设备辅助用油、维保、保险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配备操作手、维修人员且食宿、工资、福利待遇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仅支付合同清单内的设备租赁费。乙方确保设备性能良好,运输过程中各类风险由乙方承担(含货物损失风险、设备自身、驾驶员安全、第三者责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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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平台服务费收取: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发送,中标单位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收费标准为: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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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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