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7 14:19
一、项目概况、要求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华庄街道已签未拆住宅零星房屋修补工程,本工程的施工包括瓦屋面拆除至椽子,铲除外墙空鼓部分,拆除建筑垃圾归堆、清理、垃圾外运及处理,对瓦屋面翻新,阳台、檐沟、外墙开裂、空鼓、渗漏等情况进行维修等。
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3、质量标准:工程100%一次性验收合格
4、最高限价:348388.79元
本项目招标期望值(最高限价*95%):330969.35元,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期望值,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相应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被授权代表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
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市**区西新街8号16****事业部)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并加盖公章: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地址);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
3、获取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地点:启航大厦1705隔壁开标室(**市**区高浪路999号)标书代写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六、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华庄街道)
http://wxjkq.****.cn/hzjd/index.shtml上发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在一个年度内潜在投标人报名后未参与投标或投标迟到累计达到3次的,停止一年参与华庄街道小型项目报名投标。
2、投标人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提供项目人员、设备的,且提醒后仍未整改到位的,除按合同相关条款罚款外,自确认之日起停止二年参与华庄街道小型项目报名投标。
3、投标人中标后未及时支付项目费用导致项目成员或农民工投诉、信访讨薪的,自确认之日起停止二年参与华庄街道小型项目报名投标。
4、投标人中标完工后未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整改后仍未达到验收标准的,自确认之日起停止二年参与华庄街道小型项目报名投标。
5、投标人在项目招标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围标、串标以及其他以不正当行为谋取或参与项目投标的,自确认之日起停止三年参与华庄街道小型项目报名投标。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联 系 人:费盛成
联系电话:151****0063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冯佳
联系电话:0510-****3590
联系地址:**市**区西新街8号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