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集团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县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有关要求,****于2026年 8 月 10 日在****处理厂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设计院****公司、施工单位中节能国祯****公司、监理单位******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德立****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代表及特邀专家共 8 人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设计、施工、方案编制、监测等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合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建设期间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得到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通过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8月25日~2026年9月21日(20个工作日)。如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有异议,可当面反映、书面反映、电话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进行答疑和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183****1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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