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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沿江路改造建设工程(天姥大桥-**大桥)工程总承包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做如下答疑:
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第56页4.3.2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到位率不低于80%(以人脸考勤设备考勤为准),设计负责人按需到场,在岗天数未达标准的,每缺失1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连续三个月达不到要求的且项目经理不能到岗的,发包人将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建筑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并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本项目的牵头单位由设计单位担任,并且项目负责人有牵头人委派,若中标,是否必定要满足本项要求。
答:是的。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