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阳台人才公寓装修改造项目(二期)软装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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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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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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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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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城市阳台人才公寓装修改造项目(二期)软装二次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04日

6.评审地点:河洛智采第一评标室

二、成交情况:

**市城市阳台人才公寓装修改造项目(二期)软装家电(****-2)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646175.00元

评审总得分:79.5分

地址:**市郑东新区黄河路与列里**侧门面房10号楼9号

合同履行期限:基础装修达到软装条件后45日历天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不少于2年(有国家的规定的从其国家规定)

质量要求:符合或优于国家技术标准及满足招标人需求且不低于一期质量标准

三、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朱婕(组长)、王卫福、李鹏飞(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有关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洛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运营管理部

监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86****165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开元大道和通济街交叉口东南角义源大厦7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6****5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省**市**区展览路211号泉舜186A座2408室

联系人:姜女士

电 话:0379-****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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