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9月15日办理“瑞景新苑”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申请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附件、附图内容,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同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泉资规审〔2025〕140号”内的建设规模由“总建筑面积为183035.4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38997.4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4037.96平方米。另有不计入建筑面积但计入计容面积为63.90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为183088.3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139061.4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44026.99平方米。”
二、本次变更涉及总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 1#-3#、5#-13#楼、S3#楼单体技术图纸,S1、S2#楼立面图调整。同意本函和相应设计修改图纸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件和附图,其余不作改变。
三、设计修改图纸应报送抗震、消防、人防、住建等有关部门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特此函告。
****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