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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22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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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成志职工债权更正的公示 ****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30日作出(2025)闽06破申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信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2月3日作出(2026)闽06破15号决定书,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6年3月26日,管理人公示的第一批职工债权共计8笔,合计职工债权金额796,431.06元,其中包含李成志职工债权196,992.00元,公示日期至2026年4月3日止。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 后经管理人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工资、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应受《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三款的限制。故管理人对李成志的职工债权进行更正公示,将确认的职工债权金额由“196,992.00元”更正为“81,064.64元”【详见《****职工债权更正公示表》】。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管理人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至2026年9月20日止。 全体职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届满前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以供管理人核查。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更正公示表》无异议。 特此公示。 附件:《****职工债权更正公示表》 ****管理人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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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成志职工债权更正的公示.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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