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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矿产**勘查开采登记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4〕2号)、《******厅关于已设采矿权扩大**范围协议出让矿业权申请事项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函〔2024〕59号)等有关规定,《**省**疃里水泥用灰岩矿勘探勘查方案》通过审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常柯
电 话:0551-****560
邮 箱:****@qq.com
附件:1.勘查方案审查情况;
2.勘查方案评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