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6年7月22日收到**县****经济**社的申请后,到实地进行勘测,项目位于**县**镇**村,地块东临规划道路,西临**村居民房屋,北临北环路,南临规划道路,用地面积15454平方米。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2、《**省城乡规划条例》;
3、《**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4、《**县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溪政办发[2013]130号文件
5、 竹****委员会会议纪要[2025]5号;
三、规划情况
经现场勘测,编制了竹****停车场项目(**瑞璞零碳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地块一)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见附图)。
建设规模:管理用房1F,总高度不得超过6米;附属用房1F,总高度不得超过6米;配电室1F,总高度不得超过6米;光伏维修车棚1F,总高度不得超过7米;1#、2#、3#、4#、5#光伏停车棚1F,总高度不得超过7米;换电站1F,总高度不得超过7米;储能柜、群控箱总高度不得超过4米,规划用地面积15454平方米。
建筑物规划占地面积:1067.35方米(其中管理用房规划占地面积770平方米,附属用房规划占地面积111.71平方米,配电房规划占地面积185.64平方米);构筑物规划占地面积:3159.23方米(其中光伏维修车棚规划占地面积273.36平方米,1#光伏停车棚规划占地面积335.86平方米,2#光伏停车棚规划占地面积452.01平方米,3#光伏停车棚规划占地面积370.59平方米,4#光伏停车棚规划占地面积608.38平方米,5#光伏停车棚规划占地面积746.23平方米,换电站规划占地面积300平方米,储能柜规划占地面积58.24平方米,群控箱规划占地面积14.56平方米)。
建筑物规划建筑面积:1067.35方米(其中管理用房规划建筑面积770平方米,附属用房规划建筑面积111.71平方米,配电房规划建筑面积185.64平方米);构筑物规划建筑面积:3159.23平方米(其中光伏维修车棚规划建筑面积273.36平方米,1#光伏停车棚规划建筑面积335.86平方米,2#光伏停车棚规划建筑面积452.01平方米,3#光伏停车棚规划建筑面积370.59平方米,4#光伏停车棚规划建筑面积608.38平方米,5#光伏停车棚规划建筑面积746.23平方米,换电站规划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储能柜规划建筑面积58.24平方米,群控箱规划建筑面积14.56平方米)。
计容建筑面积:1067.35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计容建筑面积770平方米,附属用房计容建筑面积111.71平方米,配电房计容建筑面积185.64平方米)。
建筑密度:27.35%;容积率:0.07;停车位:180个(其中露天普通停车位68个、露天无障碍停车位7个;大车超充车位6个、大车快充车位9个、大车普通车位4个、非露天普通充电车位62个、非露天普通车位24个),屋顶光伏总面积:3398.41平方米;配套储能柜:5.2MW;配套充电桩:57个。
四、规划方案公示告知要求
以上为竹****停车场项目(**瑞璞零碳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地块一)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的相关情况,现进行公示告知,四周相邻处如有异议应在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规划局提出书面材料或听证申请(附相关证据),若无异议,****规划局将在公示七日后对该规划方案按程序进行报批。
联系电话:(0719)****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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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