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情况
项目名称:**市音皇电子科技音响配件及泡沫箱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园区****基地通讯电子加工区5栋503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业园****基地通讯电子加工区5栋503号厂房建设1条音响配件生产线。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主体工程是在503号厂房内分别布置的注塑区(设置18台注塑机)、原料堆存区、不合格品区、产品堆存区、模具堆放维修区、挤出区、原料堆存区、加工区、切割区、产品堆存区等。辅助工程包括成品仓库、办公室。公用工程为给水、排水、供电、消防工程;环保工程包括雨污分流管网、1个容积为100m3的脱模废水冷却池、1个容积为11m3的化粪池、注塑机废气设置集气罩+1套三层活性炭吸附装置+29m高排气筒、切割废气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间建筑面积为2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桶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于2020年8月7****审批局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1年3月4****审批局关于**市音皇音响配件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瑞行审环评〔2021〕8号),主要批复内容为:租用园区已建好****基地红木产业园厂房A2-2-4号厂房建设1条音响配件生产线、1条音响泡沫箱生产线,配套建设办公楼及相关环保设施。建成后年产音响泡沫箱2000吨、音响配件1500吨。建设单位取得环评批复后于2021年4月购进设备开始泡沫箱的试生产,2021年8月开始正式生产。在建设过程中,因产品泡沫箱堆存空间要求较大,无法建设音响配件生产线。为满足音响配件生产需求,建设单****工业园****基地通讯电子加工区5栋503号建设1条年生产音响配件3500吨的音响配件生产线,将音响配件生产规模扩大至5000吨。因建设地点变更以及音响配件生产规模扩大,所建内容与原有环评建设内容产生了较大变动,对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变动内容属于重大变动,需要编制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重新报批。
****于2024年4月委托****编制《**市音皇电子科技音响配件及泡沫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申报环评。2024年9****审批局关于**市音皇电子科技音响配件及泡沫箱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瑞行审环评〔2024〕12号)。根据本次环评报告表,****基地红木产业园厂房A2-2-4号进行音响泡沫箱和音响配件生产,设置1条音响泡沫箱生产线和1条音响配件生产线,年生产音响泡沫箱2000吨、音响配件1500吨,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3000m2,总建筑面积2500m2;****园区通讯电子加工区5栋503号进行音响配件生产,设置1条音响配件生产线,年生产音响配件3500吨,音响配件生产车间总占地1666.667m2,总建筑面积6110m2。
****重新报批环评报告表后,因销售市场变化,2025年1月建设****工业园****基地红木产业园厂房A2-2-4号设置的泡沫箱生产线,停建厂房内的音响配件生产线。目前,红木产业园厂房A2-2-4号内生产设备已拆除,厂房已退租。2025年1月,建设****工业园****基地通讯电子加工区5栋503号厂房建设年生产1500吨的音响配件生产线。2025年6月底建设完成,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均能正常运行。****已于2024年3月26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3102MA6N2QQD2J001X。2026年6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533102-2026-012-L)。目前,厂区各主体工程和环保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进入自主验收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