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盘州市松河煤矿煤层气(煤矿瓦斯)高效抽采配套工程技术试验项目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审批
贵州-六盘水-盘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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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煤矿****煤矿瓦斯)高效抽采配套工程技术试验项目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02

2026年9月2日,我****煤矿****煤矿瓦斯)高效抽采配套工程技术试验项目三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7日(报告书5个工作日/报告表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0858-****369

通讯地址:**省**市**区****市综合体9号楼9楼

邮 编:553000

1、建设项目名称

****煤矿****煤矿瓦斯)高效抽采配套工程技术试验项目三期

2、建设地点

**省**市**市淤泥河乡双龙村、麻郎垤村以及鸡场坪镇岔河村、白龙洞村

3、建设单位

****

4、环评编制单位

**自成杰****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煤层气勘探项目,共包括4个井组,分别为**1井组A、**2、3井组、河中5井组,共部署43口井及地面配套设施建设,其中**1井组A部署11口,**2井组部署7口,**3井组部署13口,河中5井组部署12口。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压裂测试工程、抽采测试工程,总勘探期13个月,不涉及开采、集输、净化等后续工程。

6.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钻井阶段废水、压裂阶段废水、抽采测试阶段废水和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经各井场内改良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作为农肥进行综合利用。

钻井工程废水主要为钻前阶段施工废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钻台及设备清洗废水。钻前阶段施工废水采用简易沉淀后回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施工场地设截排水设施,减少场地雨水冲刷。钻井废水主要包括**钻、水基钻产生钻井废水;完井后,采用**对套管内壁进行清洗,产生洗井废水;钻井结束后对设备、钻具及钻台进行冲洗清洁,产生钻台及设备清洗废水;各井组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钻台及设备清洗废水分别经井组内排污池及沉淀池、污水罐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本井组压裂阶段压裂液配制,不外排。压裂用水主要由预处理后的钻井阶段废水和新鲜水提供,压裂返排液存放于井场设置的压裂返排液罐区、排污池及沉淀池、污水罐,压裂返排液优先回用于各平台内使用,回用不完的若后续无可实施平台将压裂返排液输送至**松河****公司****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回用。抽采测试期间抽采测试废水(水气分离废水)经各井场内排污池及沉淀池收集后,若区块内后续无可实施平台则将其输送至**松河****公司****处理站集中处理。

项目各井场四周边界外设置截排水沟,雨水可通过截排水沟汇入周边自然沟渠,不进入井场内;井场四周边界内设置排水明沟,井场内初期雨水经排水明沟收集汇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泵输进“不落地”随钻处理系统污水罐内,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钻井泥浆调配用水等施工用水,不外排,对当地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在各井场地势低洼处均设置一个事故池,同时设置相关导流设施,保证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水可以进入该事故应急池。

(二)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环境污染主要为机械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扬尘、柴油机废气、柴油储罐废气、抽采测试废气。

施工期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现场进行吊装、运输、施工等作业时会产生机械尾气,由于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施工,加之污染物排放量小,对环境空气的不利影响很小,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扬尘主要集中在钻前阶段场地平整、材料运输、物料装卸、混凝土搅拌等环节,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表土采取及时遮盖,钻井过程为动力带动钻头切割地层从而不断钻进,井下返排污以“湿”钻井液形式返排,产尘率很低,施工完成后影响即可消失,无长期影响。本项目柴油机为烟气达标的合格产品,使用的燃料为合格的轻质柴油成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及修改单的要求。柴油储罐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油品损耗挥发形成的废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柴油采取密闭储存,转移及输送过程进行密闭,开展泄漏检测,加强设备检修等,对区域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抽采测试时间较短,约为4~6个月,测试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煤层气放空燃烧废气,本项目为勘探井项目,且煤层气较为洁净,仅在测试煤层气可开发价值时排空燃烧,井场内设置1套放喷控制装置,1套点火装置及1根8m放空火炬,勘探抽采的煤层气采用火炬点火装置燃烧后排放,禁止直接排放,煤层气排放满足《****煤矿瓦斯)排放标准》(GB21522—2024)。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井场内柴油储罐区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抽采的煤层气在测试期间采用火炬点火装置燃烧放空外排,如后续确认煤层气具有开发价值后,进入正常生产后井场的火炬不再使用;如确认煤层气达不到可开发价值后,将对井场进行封井。

(三)噪声

在钻井设备选型时选取高效低噪声设备,使用在排气筒上自带高质量消声器的柴油机,合理布局,降低噪声影响,将高噪声设备尽量靠近场地中间布置,并将材料堆放间等布置在井场外围,通过增加衰减距离和建筑隔声,降低高噪声设备的噪声影响范围;针对运输车辆噪声,采取昼间运输、运输途经居民点附近时禁止鸣笛的措施,施工过程中距离居民点较近时,应设置施工围挡。项目设备在采取基底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场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在敏感点处昼间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石方、钻井岩屑、压滤泥浆滤饼、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有井场内产生的废油,另外井场作业人员还会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采取以挖作填,土石方主要为场地平整和道路挖填产生的土石方,产生的挖填方量基本平衡,不会产生多余的弃方,不需另设取弃土场;井场及道路施工前先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暂存于表土堆场,用作后期场地的生态恢复。废包装材料指各类原辅材料的包装袋和盛装桶,集中收集后定****回收站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废油来源主要为液压控制管线滴漏的控制液,清洗、保养产生的油污,机械(泥浆泵、转盘、链条等)废润滑油,柴油储罐清罐泥渣等,经收集桶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施工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进行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周边场镇垃圾箱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一开段采用**钻井,二开段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依据《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6年版)》,本项目钻井岩屑属于该清单中的固废,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钻井钻至完钻层位后,用固井水泥将井下水基泥浆置换出来进行离心分离及压滤;钻井完井后钻井泥浆循环罐内泥浆进行压滤,实现固液分离;项目沉淀罐、排污池及沉淀池泥渣定期清掏将产生少量的污泥,污泥经压滤成饼;井下水基泥浆**钻井岩屑,水基钻井岩屑,失效水基泥浆和钻井泥浆循环罐内泥浆压滤饼,沉淀罐、排污池及沉淀池污泥泥饼,收集后暂存于岩屑棚(**1井组A、**2、3井组、河中5井组各井场内均设置1座岩屑棚,内置1套钻井岩屑收集系统,即3个20m3的岩屑罐),用于后续井场道路建设或建设单位委托服务单位(****,已签订协议)运至**市**区三岔镇**西南水泥厂制造水泥。

(五)土壤和地下水

根据各井场各生产单元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情况及构筑物的特征,将各井场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其中危废暂存间、柴油罐区、柴油发电机区、机修房为重点防渗区;排污池及沉淀池区、污水罐区、钻井液循环罐区、压裂液罐区、井口区、钻井设备区、压裂液配制区、泥浆配置区、泥浆循环系统、岩屑棚、材料房、井场四周排水沟及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化粪池、**池等为一般防渗区;井场重点及一般防渗区域以外的井场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六)生态环境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将临时占用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局临时用地的批复。临时用地到期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和复垦方案及时复垦恢复原种植条件,做好覆土复耕。建设单位在本轮勘探结束后,若后续不进行开发建设,需立即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对井场及进场道路占用的土地进行复垦,恢复原有生态系统功能。若需进行后续开发,建设单位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耕地保护和恢复措施:合理选址,对占地合理规划,严格限制占地面积,尽可能减少非必要占地,少占农耕,井场基础开挖前,预先剥离表层熟土在钻井平台表土堆场堆存,施工结束后用于钻井平台临时占地区域、进场道路边坡等地段复垦、绿化用土。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恢复地貌原状,尽快使土壤恢复生产力。

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工艺的不同以及其对植被所带来的影响,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避免、减缓或补偿植被影响的防护及生态恢复措施,保护植物群落和维持陆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在井场勘探结束封场后对井场及进场道路占地立即进行生态恢复,对占用耕地的区域恢复为耕地,占用自然植被的区域恢复为原有植被类型,保证土壤肥力,定期维护,恢复原有的生态系统功能。

动物的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占地,尤其是对农田和林地尽量减少占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保护力度;进行植被恢复,改善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为减少项目区域对动物的影响,需对施工人员进行珍稀濒危保护野生动物教育,提高环保意识;施工中如发现国家和地方珍稀保护动物,不得随意捕杀和伤害,应及时向林业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加以保护。

二、闭井期

勘探工作完成后,经过经济评价,如果钻井有经济利用价值,则作为开发井之一,进行下一步开发;如果钻井没有经济利用价值,则作为废弃井,按照中国石油工业行规和国际惯例,采用套管+水泥砂浆予以恰当封孔并保留地面标记,并将井场进行生态恢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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