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园文化旅游业态建设经费--民国建筑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园民国建筑安全隐患,改善园区游览与文物保存环境,优化**文旅**、提升城市文化形象,同意建设**园文化旅游业态建设经费--民国建筑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二、项目名称:**园文化旅游业态建设经费--民国建筑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镇良丰下村10号。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6107.05平方米,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对大礼堂(汇学堂)、“桂厅”水榭(小姐楼)文物保护建筑实施安全隐患整治和保护性修缮2003.65平米,其中大礼堂勘察修缮范围1835.62平方米,“桂厅”水榭(小姐楼)勘察修缮范围168.03平方米;历史文化建筑及相关服务设施整治面积3809.6平方米,其中马君武旧居(含库房)建筑面积281.5平方米,池塘清淤面积761.2平方米及绿化工程,陈寅恪(红豆小馆)建筑面积108.3平方米,公子楼建筑面积56.8平方米,**亭、五角亭和半月亭各1座;民国建筑周边环境整治面积293.8平方米,附属公厕修缮。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8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00万元,基本预备费约9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八、请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委员会
2026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