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2026年基站光伏设备补充采购项目
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公司****公司2026年基站光伏设备补充采购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省九地市基站光伏设备采购,分为适配器11815个,8路汇流箱12个,16路汇流箱330个(含直流电表、监控模块等设备及配件)、光伏运行平台的采购供应、配合工程系统调试及试运、验收并交付生产、质量保修期内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供应商需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供货、配合调试、培训、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运输(含卸货至指定铁塔仓库)以及3%的备品备件等。具体相关设备参数、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每标段成交单位数量为1家,成交份额100%,具体如下:
标段划分
供应商
光伏设备采购
税率(%)
适配器
8路汇流箱
16路汇流箱
预估采购数量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预估采购数量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预估采购数量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标段1
****
7565
164.00
4
900.00
50
1200.00
13
标段2
******公司
3315
151.00
4
990.00
224
1380.00
13
标段3
******公司
935
155.00
4
1000.00
56
1460.00
13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采购订单为准。
本项目采购预算265.390670万元(含税),234.859000万元(不含税),税率13%,其中标段1:147.381380万元(含税),130.426000万元(不含税)。标段2:91.941885万元(含税),81.364500万元(不含税)。标段3:26.067405万元(含税),23.068500万元(不含税)。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供货地点:**省9****公司所辖区域,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收到业主派单14天内交付。
质保期:适配器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年;汇流箱自验收合格之日6年。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公司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质量及技术服务标准。
二、直接采购供应商:
标段1:****
标段2:******公司
标段3:******公司
三、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4.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因此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实施本项目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6年9月8日至 2026年9月11日,共4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关区华新街1077****广场7-2栋
地址:**市光谷大街928号旺豪经贸5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人:陶志会、李月、史肖迪、刘历丽
电话:0431-****7072
电话:138****7989
异议联系人:李月
电子邮件:****@qq.com
电话:138****7989
账户名称:****
异议邮件:****@qq.com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账 号:071********152****8835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9月8日
附件: 直接采购事前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