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广世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审批
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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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800MA1CG9D635柳洪武
柳洪武**省**市**市
**省佳****公司东南200米处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建设项目
2021版本: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省**市**市 **省佳****公司东南200米处
经度:132.097558 纬度: 47.234946****环境局
2022-03-08
佳富环建审〔2022〕04号****
2026-05-28500
30****
****0800MA1CG9D635****
****0800MA1CG9D635******公司
****1202MADBQULE242026-05-16
2026-07-092026-08-06
环保小智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0m2,建筑面积为2840m2。本项目设置办公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办公区建筑面积为240m2。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占地面积为2000m2,年产沥青混凝土30万吨。设置条水泥稳定碎石料生产线,水泥稳定碎石料生产线占地面积为600m2,年产水泥稳定碎石料30万m3。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0m2,建筑面积为2840m2。本项目设置办公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水稳拌合站。办公区建筑面积为240m2。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占地面积为2000m2,年产沥青混凝土30万吨。设置条水泥稳定碎石料生产线,水泥稳定碎石料生产线占地面积为600m2,年产水泥稳定碎石料30万m3。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沥青工艺流程简述: 沥青混凝土是由沥青、碎石和矿粉混合拌制而成,其一般流程分为沥青预处理工序、碎石预处理工序和搅拌缸拌合工序。 1)沥青预处理工序 ****工厂热解石油气原料时得到的副产品,进厂时沥青由专用沥青运输车通过密闭沥青管道送至沥青储罐,进厂时沥青温度在80℃,使用导热油炉为沥青储罐提供加热、保温用热。本项目沥青储存生产周期180天,每天工作8小时,沥青混凝土生产时长250h,期间将沥青储罐加热至170℃,按一定比例由沥青泵输入拌和站的搅拌缸内与碎石、矿粉混合搅拌;沥青储加热保温时长750h,期间将沥青储罐保温在170℃;沥青储罐储存保温时长1400h,期间将沥青储罐保温在100℃储存。本工主要污染源为噪声及烟尘。 2)碎石预处理工序 满足产品需要规格的碎石从料场以斗车送入碎石料斗,然后通过皮带输送机自动进料。为使沥青混凝土产品不至于因过快冷却而带来运输上的不便,碎石在上沥青前也要经过热处理。烘干滚筒通过柴油燃烧器喷入热量加热,并不停转动,以使碎石受热干燥,加热后的碎石进行振动筛分,根据产品将符合相应产品粒度要求的骨料经计量后进入搅拌缸。烘干滚筒、振动筛均为密闭工作,烘干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配套的除尘装置除尘后排放。本工序主要污染源为噪声及混合废气。 3)搅拌混合工序 进入搅拌缸的碎石、矿粉等与经沥青泵输送的热沥青拌合后才成为成品。成品由汽车运输至施工场地,生产出料过程为间断式。厂区不设成品贮仓,成品从拌缸卸料后由汽车直接运出。主要污染源为噪声及粉尘。 口,石料与粉料计量后通过输送带运输至搅拌机内,同时水计量后,通过加压泵泵入搅拌机内。本工序主要污染源为粉尘和噪声。 3)搅拌 原材料和水投料进入搅拌设施,每次搅拌所需时间为30秒。本工序主要污染源为噪声。 4)成品装车外运 搅拌好的成品料输送至成品料仓,装车外运。本工序主要污染源为噪声。沥青工艺流程简述: 沥青混凝土是由沥青、碎石和矿粉混合拌制而成,其一般流程分为沥青预处理工序、碎石预处理工序和搅拌缸拌合工序。 1)沥青预处理工序 ****工厂热解石油气原料时得到的副产品,进厂时沥青由专用沥青运输车通过密闭沥青管道送至沥青储罐,进厂时沥青温度在80℃,使用导热油炉为沥青储罐提供加热、保温用热。本项目沥青储存生产周期180天,每天工作8小时,沥青混凝土生产时长250h,期间将沥青储罐加热至170℃,按一定比例由沥青泵输入拌和站的搅拌缸内与碎石、矿粉混合搅拌;沥青储加热保温时长750h,期间将沥青储罐保温在170℃;沥青储罐储存保温时长1400h,期间将沥青储罐保温在100℃储存。本工主要污染源为噪声及烟尘。 2)碎石预处理工序 满足产品需要规格的碎石从料场以斗车送入碎石料斗,然后通过皮带输送机自动进料。为使沥青混凝土产品不至于因过快冷却而带来运输上的不便,碎石在上沥青前也要经过热处理。烘干滚筒通过柴油燃烧器喷入热量加热,并不停转动,以使碎石受热干燥,加热后的碎石进行振动筛分,根据产品将符合相应产品粒度要求的骨料经计量后进入搅拌缸。烘干滚筒、振动筛均为密闭工作,烘干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由配套的除尘装置除尘后排放。本工序主要污染源为噪声及混合废气。 3)搅拌混合工序 进入搅拌缸的碎石、矿粉等与经沥青泵输送的热沥青拌合后才成为成品。成品由汽车运输至施工场地,生产出料过程为间断式。厂区不设成品贮仓,成品从拌缸卸料后由汽车直接运出。主要污染源为噪声及粉尘。 口,石料与粉料计量后通过输送带运输至搅拌机内,同时水计量后,通过加压泵泵入搅拌机内。本工序主要污染源为粉尘和噪声。 3)搅拌 原材料和水投料进入搅拌设施,每次搅拌所需时间为30秒。本工序主要污染源为噪声。 4)成品装车外运 搅拌好的成品料输送至成品料仓,装车外运。本工序主要污染源为噪声。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算,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24t/d,50.4t/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产生用水进入产品中,因此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2、废气:本项目沥青加热废气经8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混合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加热和搅拌工序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芘经燃烧法+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挥发沥青烟经活性炭吸附;水泥储运过程会产生粉尘,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顶部排气口排放;物料装卸洒水降尘,原料堆场用苫布遮盖,在上料仓及搅拌器进料处设置喷淋装置,搅拌器整体封闭,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均为封闭式,厂内道路及时清扫,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符合《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泥工业》中可行性技术。无组织废气采取厂内道路及时清扫,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要求: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m,本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高于8m的建筑,因此本项目沥青加热烟囱设置为8m合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要求新污染排气筒不低于15m,本项目周围200m范围内无高于15m建筑,因此烘干废气及加热揽拌工序设置15m高排气筒合理。 3、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国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导热油炉内的导热油每5年需要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4t,产生量为4t/5a。废导热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合矿物油废物”,具有毒性及易燃性。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暂存。本项目沥青储罐、搅拌设备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需定期更换、更换周期2次/年,其中储罐区活性炭更换量为2t/次,搅拌设备区活性炭更换量为1t/次,故本项目废活性炭约为3t/a,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T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 禁止向生活垃投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4、噪声: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搅拌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产生用水进入产品中,无生产废水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导热油炉烟气、烘干筛分与柴油燃烧器混合废气、加热和搅拌工序沥青烟、沥青储罐呼吸废气、石粉仓粉尘、上料粉尘、水泥罐粉尘、原料堆场装卸、运输、储存粉尘。 运营期项目配有一台6t/h导热油炉(燃料为轻质柴油),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的沥青加热、保温提供热源,锅炉燃料为醇基燃料,烟气由8m高烟囱(P1)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烘干筛分废气:项目采用烘干滚筒设备用于石料烘干,烘干滚筒加热热源为配套的柴油燃烧器,干燥筒在不停的转动过程中使碎石间接受热均匀,碎石本身将产生粉尘。碎石经烘干后经热料提升机送入振动筛进行筛分,此过程也将产生粉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干燥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混合废气:柴油燃烧器烟气直接吹入烘干滚筒中,使碎石在筒内烘干加热,烘干筛分工序含尘废气与柴油燃烧器烟气为混合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P2)。 加热和搅拌工序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芘经燃烧法+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每座沥青储罐均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呼吸废气中沥青烟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罐顶排气口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沥青烟无国标检测标准)。 石粉仓顶配套带有一套布袋除尘器,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水泥储运过程会产生粉尘,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物料装卸洒水降尘,原料堆场用苫布遮盖,在上料仓及搅拌器进料处设置喷淋装置,搅拌器整体封闭,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均为封闭式,厂内道路及时清扫,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安装基础减振底座等措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暂存。
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建设内容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根据现场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文件中建设内容的对比,本项目的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环评要求石粉仓顶配套带有一套布袋除尘器,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石粉仓顶排气口排放,实际石粉仓顶配套带有一套布袋除尘器,呼吸粉尘回用于生产。 环评要求水泥储运过程会产生粉尘,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顶部排气口排放,实际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结合工艺流程,本项目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均无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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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8m高烟囱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运营期项目配有一台6t/h导热油炉(燃料为轻质柴油),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的沥青加热、保温提供热源,锅炉燃料为醇基燃料,烟气由8m高烟囱(P1)排放。 由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沥青加热导热油炉烟囱排放情况如下:折算后颗粒物的监测浓度为10.7~12.9mg/m3,排放速率为0.0187~0.0219kg/h;二氧化硫的监测浓度为9~13mg/m3,排放速率为0.0152~0.0232kg/h;氮氧化物的监测浓度为98~112mg/m3,排放速率为0.180~0.191kg/h。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 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干燥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烘干筛分废气:项目采用烘干滚筒设备用于石料烘干,烘干滚筒加热热源为配套的柴油燃烧器,干燥筒在不停的转动过程中使碎石间接受热均匀,碎石本身将产生粉尘。碎石经烘干后经热料提升机送入振动筛进行筛分,此过程也将产生粉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干燥炉、窑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混合废气:柴油燃烧器烟气直接吹入烘干滚筒中,使碎石在筒内烘干加热,烘干筛分工序含尘废气与柴油燃烧器烟气为混合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P2)。 烘干筛分工序混合废气排气筒排放情况如下:颗粒物的监测浓度为18.1~20.1mg/m3,排放速率为0.225~0.243kg/h;二氧化硫的监测浓度为6~10mg/m3,排放速率为0.0744~0.132kg/h;氮氧化物的监测浓度为87~102mg/m3,排放速率为1.06~1.34kg/h。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及表4**干燥炉、窑排放浓度限值。
3 燃烧法+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加热和搅拌工序产生的沥青烟和苯并芘经燃烧法+活性炭吸附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加热和搅拌工序排气筒排放情况如下:苯并[a]芘(BaP)的监测浓度为0.00002Lmg/m3,排放速率为0.****002kg/h;沥青烟的监测浓度为12.6~14mg/m3,排放速率为0.227~0.25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4 活性炭吸附装置+罐顶排气口+布袋除尘器+苫布等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每座沥青储罐均设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呼吸废气中沥青烟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罐顶排气口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沥青烟无国标检测标准)。 石粉仓顶配套带有一套布袋除尘器,呼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水泥储运过程会产生粉尘,粉尘经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物料装卸洒水降尘,原料堆场用苫布遮盖,在上料仓及搅拌器进料处设置喷淋装置,搅拌器整体封闭,水泥采用封闭式罐车运入厂区,原料的输送、计量及投料均为封闭式,厂内道路及时清扫,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 由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如下:下风向颗粒物的监测浓度为0.232~0.302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安装基础减振底座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值为昼间:50~54dB(A),夜间:41~44dB(A)。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国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本项目导热油炉内的导热油每5年需要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4t,产生量为4t/5a。废导热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非特定行业: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合矿物油废物”,具有毒性及易燃性。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暂存。本项目沥青储罐、搅拌设备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需定期更换、更换周期2次/年,其中储罐区活性炭更换量为2t/次,搅拌设备区活性炭更换量为1t/次,故本项目废活性炭约为3t/a,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中的“HT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国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和废导热油。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导热油炉内的导热油每5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4t,废导热油约为4t/5a,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暂存;废活性炭,更换2次/年,废活性炭约为3t/a。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供电:由当地电业局提供供电:由当地电业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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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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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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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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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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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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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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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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