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绿电制氢项目配套河北省易县200兆瓦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

审批
河北-保定-易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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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33MA7ALTD64T平士斌
赵建生**省**市**
****经济开发区易水北路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京能绿电制氢项目配套**省**200兆瓦光伏项目220kV送出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省**市**
经度:115.256520,115.465910 纬度: 39.328720,39.324350****审批局
2024-08-20
保行审环评辐字〔2024〕21号号
5210
104****
****0633MA7ALTD64T****
****0633MA7ALTD64T******公司
****0192MA0DC5YH3Y2025-09-02
2025-12-232026-01-21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3eEHQr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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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单回220kV输电线路,起自京能绿电制氢项目配套**省**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止于易州220kV变电站,线路路径长约22.9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2.6km,单回电缆路径长度0.3km;**铁塔79基,其中耐张塔36基,直线塔43基;导线采用2×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地线选择24芯OPGW光缆。**单回220kV输电线路,起自京能绿电制氢项目配套**省**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升压站,止于易州220kV变电站,线路路径长约22.9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2.687km,单回电缆路径长度0.213km;**铁塔79基,其中耐张塔36基,直线塔43基;导线采用2×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地线选择24芯OPGW光缆。
本工程地埋改架空变动的原因:N5#-N6#铁塔段距离为87m,该段输电线路在环评阶段采用地下电缆形式敷设,实际施工阶段,该段线路周围地形起伏,高低落差达40m,中间有一条乡间小路通过,上方有220kV易白架空输电线路,受各种因素制约,地下电缆敷设方式调整为架空布设,线路路径很短,同时该段弧垂对地最低距离为11.37m,经现场监测,其电场强度和磁感应强度均小于标准限值要求。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施工期生态防护措施: 1.施工前根据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2.采取分段施工措施后,局部施工期均比较短,施工完成后,因场地施工、道路等建设破坏的植被均可在建设完成后,通过绿化等植被措施得到恢复。 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应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严禁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3.施工面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4.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6.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7.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8.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9.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不在施工现场长期储存。 10.工地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施工场地远离居民区布置;临近村庄的施工场地,禁止夜间施工,特殊需要必须作业的,公告附近居民。 2.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隔声。 3.采取低噪声设备。 4.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 5.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居民点时,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6.施工期加强和周围村庄居民的沟通,取得其对工程的理解和谅解。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施工完成后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已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已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对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沿线村庄旱厕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此外,本项目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北易水河,铁塔不在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及其所属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塔基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在河流水体附近施工时,加强管理,做好污水防治措施,确保水环境不受影响,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塔基施工点多较为分散,采用小型机械和人工配合施工,扰动面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土石方的挖填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法,选好临时堆土场,避免土方来回移动。对临时堆土场,采取防尘网覆盖进行防护,防止大风和降雨造成水土流失。。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禁止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2.施工优先采用环保型设备,在施工和环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绿色施工,有效降低扬尘及噪声排放强度,保证达标排放。加强施工人员教育,禁止大声喧哗,减小噪声对区域野生动物的惊扰。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减小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红线区的法规和管理制度,爱护红线区内所有野生动物。 3.不在红线区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小植被破坏面积。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不得随意栽种外来物种。 4.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5.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对临时占地,通过自然恢复或采取人工辅助措施,使受破坏的植被或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逐步得到恢复。施工中做到“填挖平衡”,减少弃方和借方。 6.加强水保工程建设,控制项目区水土流失量,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采取的措施对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进行治理。 7.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严格禁止破坏环境的行为,增强保护意识。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电磁环境环境保护措施 1.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控制架线高度,确保与跨越物留有足够净空距离。 2.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并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 声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环境监测,确保噪声达标排放。施工期生态防护措施: 1.施工前已根据要求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2.施工期采取了分散施工措施并在建设完成后,进行了植被恢复。 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扬尘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加强了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围挡坚固、美观,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 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未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等运输车辆,不沿路遗撒和随意倾倒。 3.施工面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4.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6.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不进行现场搅拌。 7.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并有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 8.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内容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及监管等单位名称、扬尘防治负责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举报电话等。 9.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不在施工现场长期储存。 10.工地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 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施工场地远离居民区布置;临近村庄的施工场地,禁止夜间施工,特殊需要必须作业的,公告附近居民。 2.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隔声。 3.采取低噪声设备。 4.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 5.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居民点时,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6.施工期加强和周围村庄居民的沟通,取得其对工程的理解和谅解。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已分类集中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垃圾桶,已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未设弃土场,产生的弃土已就地平整;建筑垃圾已运至指定的场所处理,施工完成后已做好迹地清理工作;在农田和经济作物区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已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已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对后期土地功能的恢复影响较小。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沿线村庄旱厕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此外,项目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北易水河,铁塔不在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及其所属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建设,塔基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线路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实施一档跨越,项目不在河堤保护地带设立塔基,不新增污水。在河流水体附近施工时,加强管理,做好污水防治措施,确保水环境不受影响,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塔基施工点多较为分散,采用小型机械和人工配合施工,扰动面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土石方的挖填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法,选好临时堆土场,避免土方来回移动。对临时堆土场,采取防尘网覆盖进行防护,防止大风和降雨造成水土流失。 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禁止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2.施工优先采用环保型设备,在施工和环境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绿色施工,有效降低扬尘及噪声排放强度,保证达标排放。加强施工人员教育,禁止大声喧哗,减小噪声对区域野生动物的惊扰。合理制定施工组织计划,减小高噪声施工作业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红线区的法规和管理制度,爱护红线区内所有野生动物。 3.不在红线区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优化施工工艺,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减小植被破坏面积。塔基施工开挖时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选择栽种当地常见植物,不得随意栽种外来物种。 4.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5.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进行分类回收利用。对临时占地,通过自然恢复或采取人工辅助措施,使受破坏的植被或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逐步得到恢复。施工中做到“填挖平衡”,减少弃方和借方。 6.加强水保工程建设,控制项目区水土流失量,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中采取的措施对各水土流失防治部位进行治理。 7.在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加强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严格禁止破坏环境的行为,增强保护意识。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运行期已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已根据相关部门要求进行环境监测,环境影响符合相关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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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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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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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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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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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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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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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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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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