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龙塘光伏发电项目

审批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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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626MA6Q5X9656玉仕辉
何建飞**省****县
**省****县腻脚乡鲁底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干龙塘光伏发电项目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省****县
经度:104.692340 纬度: 23.720050文****生态环境局
2026-03-27
文环复〔2026〕38号
27952
181.3****
****2626MA6Q5X9656****公司
915********1277168****公司
915********62097XG2026-06-20
2026-08-112026-09-08
https://www.****.com/content/110676.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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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性质为**,拟安装110656块710Wp单晶硅光伏组件,28块光伏组件串联为一个组串单元,由3952个组串,29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200台,箱式变压器29台,本项目不建升压站,光伏方阵通过集电线路接入箱变升压至35千伏,再通过35千伏集电线路接入已建双羊洞220千伏升压站。安装110656块710Wp单晶硅光伏组件,28块光伏组件串联为一个组串单元,由3952个组串,29个光伏阵列组成,配置逆变器200台,箱式变压器29台,本项目不建升压站,光伏方阵通过集电线路接入箱变升压至35kV,再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双羊洞220kV升压站,
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由于征地原因,光伏板实际占地面积略微增大,但是光伏方阵没有改变位置,没有超出环评阶段的用地红线范围内。本项目实际架空集电线路和直埋电缆长度小于环评阶段3.02km。项目实际建设3000kVA及以上(含3000kVA)箱变事故油池容积6.4293m3,3000kVA以下箱变事故油池容积6.3104m3,集油坑规格大于环评要求3m3。根据实际需求,**场内道路长度相较环评阶段增加3.83km;改扩建道路相较环评阶段减少1.06km,围栏实际长度相较环评阶段预估减少2.63km,项目没有新增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管控:一是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强化施工全过程管控,降低施工对区域生态及周边敏感目标的影响;严控施工红线,架空线路合理放线,禁止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在基本农田和地表水体附近施工时应避开雨天施工,禁止向基本农田和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料、废渣;合理设置废土石围挡、导排水沟及沉淀池,严控地表扰动、防范水土流失,****水库、纳思水库水体水质造成污染;项目占用林地和草地的,要结合实地调查情况,严格按照林草部门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办理林地和草地的征占用手续,获得批复同意后方可施工;建立施工期野生动植物保护机制,发现保护动植物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施工结束后须清理场地,及时清除施工废料,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整场地,恢复土层,并按环评要求及时开展临时场地生态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优先选用乡土物种,禁止使用外来物种。二是水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污水、化粪池污泥用于项目附近植被浇水、施肥,不外排;通过在各施工作业区内设置8座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生产废水,经过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拌和工序、场地洒水降尘以及车辆、设备清洗,不外排。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扬尘管控,尽量避免大风天气施工,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应统一堆放,采取洒水降尘、粉状物料有效覆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封运输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四是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物回收****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有资****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施工期剥离的表土应集中堆放于表土堆场,作场地生态恢复覆土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乡村垃圾处理点集中处理。五是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靠近瓦厂上寨(散户)、凹子(散户)、大梁子、松花坡(散户)等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的应采取临时隔声屏障降噪,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产噪较大设备尽量布置于远离敏感点一侧,减小施工期噪声的影响。服务期满后重点做好生态环境恢复管控:服役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对光伏板进行拆除,拆除后的光伏组件由厂商进行回收利用,禁止随意丢弃;电气设备主要为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就地进行拆解后运回设备生产商进行维修后再次使用;拆除的光伏组件基础和升压站建构筑物基础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并严格按照《****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NB/T 32001-2012)要求,做好场地生态恢复工作。对土地进行恢复时,严格遵循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不得随意变更。①在用地红线内施工,集电线路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②在基本农田和地表水体附近施工时调配施工人员数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不在雨天施工,废水、废料、废渣不外排;根据水保方案建设废土石围挡、导排水沟及沉淀池;③本项目已于2025年10月11日取得项目使用林地审核书(云林许准(文)〔2025〕153号)。 建设过程中,施工时根据地势,尽量选择植被稀疏位置,减少林木的砍伐项目占用林地和草地的,施工期未发现保护动植物;目前已清理场地,清除施工废料,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整场地,恢复土层,按环评要求及时开展临时场地生态恢复。 ④施工场地不设置生活设施,现场施工人员生活休息均在**县腻脚乡腻脚村租房。故实际建设中未设置施工生活废水的处理设施,实际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依托周边村庄。各施工作业区内设置8座临时沉淀池收集施工生产废水,经过澄清处理后,回用于拌和工序、场地洒水降尘以及车辆、设备清洗,不外排。 ⑤不在大风天气施工,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统一堆放,采取洒水降尘、粉状物料有效覆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封运输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 ⑥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由废弃混凝土、废碎砖瓦砾、废电缆、废木材、废包装物等、废安装光伏板组成。光伏区不建设建筑物,建筑垃圾产生量很小,基本为可回收物,收集后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施工期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于表土堆场,已用作场地生态恢复覆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乡村垃圾处理点集中处理。⑦项目不在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靠近瓦厂上寨(散户)、凹子(散户)、大梁子、松花坡(散户)等环境敏感点附近为光伏板区,仅进行设备安装,无大型施工机械,对声环境影响较小,未建设临时围挡,根据施工期监测,项目噪声达标排放。 服务期满后按照环评开展环保措施,进行土地恢复
无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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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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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双羊洞光伏升压站,化粪池处理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标准 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双羊洞光伏升压站,化粪池处理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本项目经过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中没有要求进行水质监测,本****电站,依托双羊洞升压站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管理人员产排污纳入双羊洞升压站管理。本项目在原有双羊洞升压站10名管理人员的基础上增加2人,共12人,均在站内食宿。双羊洞220kV升压站建有一个容积为10m3化粪池和最大负荷为12m3/d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依托升压站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本项目验收期间,生活污水实际产生量约为1m3/d,相较双羊洞升压站验收期间0.8m3/d增量约0.2m3/d,增量极小,且实际生活污水量远小于污水处理设施最大负荷12m3/d,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影响甚微,水质仍能达标。因此本次验收不再单独开展监测,引用双羊洞升压站验收期间监测数据。
2 施工期:①在施工生活区设置1个化粪池,施工人员粪尿等进入化粪池,化粪池污泥用于项目附近植被施肥,施工结束后化粪池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施工期人员清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用作场地洒水降尘。各类废水禁止向周边地表水体直接排放。②雨季地表径流:各片区施工前,应先按水土保持方案完成截排水沟及临时沉淀池的挖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地表径流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顺流至附近自然沟渠。 施工废水不外排,雨水沉淀处理。 施工场地不设置生活设施,现场施工人员生活休息均在**县腻脚乡腻脚村租房。故实际建设中未设置施工生活废水的处理设施,实际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依托周边村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土保持验收资料 施工临建设施区外围汇水对场地的影响,建设沉淀池8座,设置临时土质排水沟,排水沟沿场地四周布设,排水沟合计总长约3217m,排水沟汇水排入沉沙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用水,未完全回用部分排入下游自然沟道。 满足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施工期:施工期中文明施工,加强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等措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等措施 ****工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在76-117μ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2 运营期:场内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 运营期场内道路已完成栽种行道树,阻挡道路扬尘,设置标志提醒车辆减速慢行,减小道路扬尘、车辆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满足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运营期:光伏发电区箱式变压器通过外箱进行隔声降噪;逆变器应分散合理设置,尽量远离周边居民区等保护目标,并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要求安装,通过采取加装阻尼弹簧减振器等措施减小振动。 运营期敏感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本项目的设备选型符合国家标准,设备安装符合行业标准,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敏感点噪声达标。 项目在施工期间,项目光伏阵列施工场界昼间噪声在56dB(A)-60dB(A)之间,夜间不施工,夜间噪声检测值在40dB(A)-43dB(A)之间,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项目运营期间2天噪声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环境噪声昼间检测值在49-53dB (A)之间,夜间检测值在39-42dB (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2 施工期:定期维护设备;合理安排工期,优化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产噪较大设备尽量布置于远离敏感点一侧。 施工期厂界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 施工单位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没有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进入场地,并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项目施工期间不进行夜间施工 项目在施工期间,项目光伏阵列施工场界昼间噪声在56dB(A)-60dB(A)之间,夜间不施工,夜间噪声检测值在40dB(A)-43dB(A)之间,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各箱变配套设置的事故油池作为重点防渗区。集油坑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表7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箱变事故油池进行重点防渗处理,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运营期:依托双羊洞220kV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 验收期间暂无固废产生,后期产生的固废依托双羊洞220kV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单位已与******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定期检查自行贮存和处置的危险废物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2 施工期:废弃土石方:不产生永久性弃渣。 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禁止乱堆乱倒。 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若干),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行“日产日清”送至周边村镇垃圾收集点处理,不得随意抛弃或焚烧。生活垃圾不得并入弃渣场填埋。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项目附近植被施肥。 各临时沉砂池内的泥砂经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附近临时表土场堆存。 根据项目水保验收资料,本工程建设期间共产生土石方开挖9.70万m3(其中表土剥离0.74万m3,土石方开挖8.96万m3);回填9.70万m3(其中表土回覆0.74万m3,场平及基础回填8.96万m3),无弃方产生。 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由废弃混凝土、废碎砖瓦砾、废电缆、废木材、废包装物等、废安装光伏板组成。光伏区不建设建筑物,建筑垃圾产生量很小,基本为可回收物,收集后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行“日产日清”送至周边村镇垃圾收集点处理 各临时沉砂池内的泥砂经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附近临时表土场堆存,已完成回填。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项目运营后的生态管理工作,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定期巡查光伏板下方植被生境,做好补植补栽工作,严防水土流失;光伏区除桩基用地外,严禁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占用林草地区域应及时恢复林草植被,不抛荒、撂荒。 项目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对光伏板下方植被生境进行跟踪补植补栽工作;光伏区除桩基用地外,不硬化地面,占用林草地区域已进行恢复林草植被。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要求在项目光伏区29台箱变下共设置29个集油坑,合理设置集油坑容量,集油坑设为重点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技术要求进行建设。建立应急报告制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分局)备案并认真落实到位,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设专人负责组织各种突发环境风险的应急处理和善后事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项目实际建成箱变29台,箱变基础采用灌注桩基础,钢筋混凝土平台,建在靠近运输道路一侧。在箱变基础靠油箱一侧设集油坑,3000kVA及以上(含3000kVA)箱变事故油池容积6.4293m3,3000kVA以下箱变事故油池容积6.3104m3,并按照要求进行了防渗处理。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为532626-2026-012-L。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双羊洞升压站已建设施项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依托双羊洞升压站已建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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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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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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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项目集电线路塔基、箱变基础永久占用灌木林地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永久占用草原依法办理使用草原行政许可,永久占用公益林的依法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并依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绿化和防护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加强施工管理和环境宣传,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将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工程招标中,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范围的划定,禁止超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对于被占用的土地,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合法手续。 施工期制定生态环境管理,通过管理规定和制度化,禁止施工人员砍伐施工界限范围外的树木,禁止到非施工区活动,施工区严格烟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施工人员对施工区和其他地区植物的破坏,减轻工程施工对植物的影响。 征地范围内地被植物清理时,应请林业部门参与,发现珍稀植物,应采取相应措施妥善保护。 在施工中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特别是对树木的砍伐; 施工中尽可能地减少噪声排放,以减少对动物的惊吓; 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或受伤的兽类,****林业局的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在修建场内道路及有关设施时,应尽量减少对留鸟生境的破坏,在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造成的地表裸露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施工对鸟类栖息地分割造成的影响; 在道路路口,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禁止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①根据土地利用类型,临时占地恢复为原地类。 ②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工程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施工生活区、****工厂、综合仓库等),清理**整场地,恢复土层。占用灌木林地可采用人工种植和封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态恢复,要坚持因地制宜、优先选用乡土树种等原则,并注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植被恢复应该结合原有植被进行恢复,涉及自然植被的施工迹地应该恢复成自然植被,涉及人工植被的施工迹地应该恢复成相应的人工植被或自然植被。 ③施工结束后须清理场地,及时清除施工废料,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选取植被时,严禁使用外来、入侵物种。植被恢复需用适应于亚热带石灰岩山地的本土植物进行恢复,适宜植物为狗牙根、白三叶、火棘、马桑、柏木。 项目建设要永久性的和临时性占用一部分灌木林地,使这些**受到损失,因此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土地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占用林地的应根据国家关于林地补偿相关规定,向地方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补偿项目占地造成的损失,专款用于林地恢复、异地造林和养护。 项目施工结束后应按照《干龙塘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要求采取相应水保措施。 生态红线保护措施 1)减少扬尘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对临时堆放的砂石材料进行遮盖,防止扬尘,施工期做好洒水降尘工作,严格控制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增加对植被的保护措施,严禁超范围开挖,工程完工后应迅速对开挖区、边坡等区域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和植被绿化。 2)减少施工噪声 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3)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 施工期,在施工区周边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边界设置警戒线,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活动,严禁随意破坏植被、植物。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认真全面地贯彻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报等措施,增强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4)项目集电线路架线工艺采用加高塔基设计,同时采用无人机放线,无害化通过。 5)临近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措施 ①严格控制施工场地范围和施工作业带宽度,明确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施工活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扰动。 ②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一侧设立围栏,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禁止任何施工人员跨越围栏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活动。 ****水库型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项目未占用水源保护区,地埋电缆沿水源保护区旁道路铺设 1)施工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施工方案,优化施工工艺,对水源保护区分布区域进行避让,并控制施工边界,不得占用水源保护区。 2)临近水源保护区施工避开雨季施工,选择枯水季节,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周期,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建设对地下水以及周边溪沟水的影响。 3)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环保监管,加强施工人员教育,不得将施工废水随意排放,施工废水应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 4)禁止向水源保护区倾倒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固体废物及其他污染物等。 5)设置保护区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禁止施工人员在水源保护区水体进行捕鱼、游泳等活动,不得损坏保护区内警示标志、界线牌等保护设施。 公益林保护措施 项目不占用国家一级公益林。 1)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 2)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和《**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3)项目占用公益林区,施工时根据地势,尽量选择植被稀疏位置,减少林木的砍伐。 4)植被恢复时,应根据当地土壤和气候条件,选择当地乡土植物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杜绝引进外来物种。 5)设置警戒线,并悬挂警示标识牌,禁止任何人员到项目施工区域外公益林内活动。本项目已于2025年10月11日取得项目使用林地审核书(云林许准(文)〔2025〕153号)同意干龙塘光伏发电项目占用**州境内集体林地0.6642公顷(其他林地0.6642公顷)。其中:****国有林场国有林地0.1065公顷,****村委会集体林地0.3060公顷,腻脚村委会集体林地0.1663公顷,****村委会集体林地0.0854公顷。 项目。 项目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本次验收问询施工单位和现场调查,没有出现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人员没有出现违法砍伐树木,施工人员没有到施工区以外场地进行作业。 项目开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本次验收问询施工单位和现场调查,没有出现计划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人员没有出现违法砍伐树木,施工人员没有到施工区以外场地进行作业,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火灾事故。 项目占用林地取得林业部门许可,施工过程中未发现珍稀植物。 施工单位禁止施工人员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 施工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不在夜间施工,动物有主动避让本能,噪声对其影响较小。 在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交叉路口处,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施工单位禁止施工人员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经过现场地调查,光伏阵列区内没有溪流穿过,没有两栖动物通道,项目施工过程中不破坏动物生境。 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对施工造成的地表裸露进行了植被恢复,项目区无鸟类集中栖息地。 在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交叉路口处,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施工单位禁止施工人员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经过现场地调查,光伏阵列区内没有溪流穿过,没有两栖动物通道,项目施工过程中不破坏动物生境。 ①项目占用地类主要为灌木林地、农村道路、裸岩石砾地;已对灌木林地进行植被恢复。 ②施工中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临时建筑已经拆除,并进行了植被恢复。 ③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无遗留的施工废料、临时建筑,植被恢复采用狗牙根、马桑、柏木。 本项目已于2025年10月11日取得项目使用林地审核书(云林许准(文)〔2025〕153号),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森林植被恢复,补偿。 本项目执行了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保措施,开展实施了植被恢复、沉砂池、表土剥离、临时拦挡、临时覆盖等措施;目前项目正在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1)减少扬尘 施工期间,使用防尘网对临时堆放的砂石材料进行遮盖,定期进行洒水降尘,项目未超范围开挖,已对开挖区、边坡等区域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和植被绿化。 2)减少施工噪声 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不在夜间进行施工。 3)对施工人员加强管理 在生态红线一侧设置生态保护宣传牌,施工单位禁止施工人员在工程区域乱砍滥伐、狩猎,并将保护生态环境列入施工单位的责任书,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环境、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经过现场地调查,光伏阵列区内没有溪流穿过,没有两栖动物通道,项目施工过程中不破坏动物生境。 4)项目集电线路架线工艺采用加高塔基设计,采用无人机放线,无害化通过。 5)临近生态保护红线施工措施 ①项目在施工范围内进行作业,未超范围施工。 ②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一侧设立围栏,施工人员禁止跨越围栏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活动。 ****水库型水源地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1)项目未占用水源保护区,地埋电缆沿水源保护区旁道路铺设 施工单位划定了施工范围,对水源保护区分布区域进行避让,不在水源保护区开展施工活动。 2)临近水源保护区施工不在雨天施工,并且优先进行施工,调配施工人数,加快施工进度,最大限度减小工程建设对地下水以及周边溪沟水的影响。 3)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废水应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作业。 4)本项目不产生永久性弃渣,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政府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置,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桶若干),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实行“日产日清”送至周边村镇垃圾收集点处理;临时沉砂池内的泥砂经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附近临时表土场堆存,不向水源保护区排污。 5)在工程区域设置了环境保护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在水源保护区水体进行捕鱼、游泳等活动,不得损坏保护区内警示标志、界线牌等保护设施。 公益林保护措施 项目不占用国家一级公益林。 1)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超红线施工和占地行为。 2)本项目已于2025年10月11日取得项目使用林地审核书(云林许准(文)〔2025〕153号)。 3)建设过程中,施工时根据地势,尽量选择植被稀疏位置,减少林木的砍伐。 4)植被恢复采用狗牙根、马桑、柏木等。 5)工程施工期间有专人负责施工管理,未发生施工区域外作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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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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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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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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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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