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冀0926破1号肃宁县万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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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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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17分钟前 公 开 人:****管理人

****破产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31日组织召开,会议采用网络会议形式。截至2026年9月5日18时,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财产管理方案》《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期限已届满,现将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财产管理方案》表决结果

享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债权人277人,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为****75520.66元,实际到会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08人,表决结果:同意200人,占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6.1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57881.56,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74.61%。

不同意8人,占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3.85%,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9864.10,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3.22%。

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财产管理方案》,同意该方案的债权人超过出席会议债权人的一半,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全部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财产管理方案》。

二、《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结果

(一)出资人组

****出资人组为截至重整****管理部门登记在册的股东,出资人组1人,出资额为****000.00元,实到会出资人1人,表决结果:同意1人,同意通过的出资人占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出资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100%。

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中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事项。

(二)涉房类债权组

涉房类债权组享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债权人248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92763.01元,实到会债权人180人,表决结果:同意177人,占该组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98.33%,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051.16,占该组债权总额的74.16%。

不同意3人,占该组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67%,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869.00,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11%。

涉房类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建设工程债权组

建设工程债权组享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债权人3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9306.38元,实到会债权人2人,同意2人,占该组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9374.23,占该组债权总额的97.45%。

建设工程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四)担保债权组

担保债权组享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债权人1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539.00元,实到会债权人1人,不同意1人,占该组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4539.00,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

担保债权组表决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五)职工债权组

职工债权组享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债权人5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14512.00元,实到会债权人5人,同意5人,占该组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214512.00,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

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六)税款债权组

税款债权组享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债权人1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07399.96元,实到会债权人1人,同意1人,占该组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07399.96,占该组债权总额的100%。

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七)普通债权组

普通债权组享有表决权的应到会债权人23人,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1539.31元,实到会债权人23人,表决结果:同意19人,占该组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82.61%,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7887.58,占该组债权总额的68.57%。

不同意4人,占该组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享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17.39%,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3651.73,占该组债权总额的31.43%。

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综上,重整计划草案除担保债权组外其他债权人组和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三、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组的后续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

鉴于担保债权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将依法与该表决组债权人就草案相关条款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情况组织该组进行二次表决。二次表决的具体时间、方式及重整计划草案修订内容,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并公告。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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