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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9-08
| 项目名称 | ****旅游开发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县**县双龙营镇马者龙村民委马者龙村牛洞地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3333 |
| 建设单位 | ****(个体工商户) | 法定代表人 | 李清泰 |
| 联系人 | 李清泰 | 联系电话 | 176****7999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0 | 环保投资(万元) | 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0-08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位于**县双龙营镇马者龙村民委马者龙村牛洞地,占地面积约为1333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建设完成后可为游客提供旅居民宿,露营,垂钓、**等服务。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通过定期清掏排放至周边农户农灌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堆放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掌握人为噪声的治理制度,尽量防止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实行先进的联系方式(如对讲机),防止如吹口哨、喊话等噪声污染。浇筑混凝土时尽量在白天进行,采纳低噪音环保型混凝土振捣棒,噪音白天掌握在70分贝以下,晚上掌握在55分贝以下。 | ||
| 承诺:****(个体工商户) 李清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个体工商户), 李清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