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矿产**综合利用项目(含矿废石分离回收 +碎矿系统抛废富集)(一、二期) (****批次集镇建设用地)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规定,****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批次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H128076一幅图。
(二)本次拟征收涉及土塘镇南源村东上组农民集体,铺里村辛酉铺组、下陈组农民集体;阳峰乡共升村农民集体(最终以权属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211.4895亩(最终面积以实测为准)。
二、征收用途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用于防护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工业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等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在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1日,****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将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政府指定的部门或单位将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1.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2.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1日。
预****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网址:https://www.****.cn/。
特此公告。
附 件: 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局 联系人员:杨 力
联系地点:**县万里大道125号 联系电话:0792-****688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