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5个法定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075
通讯地址:三****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邮 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报废机动车辆拆解及再生**回收循环再利用项目 | 2025年12月25日 | ******公司 | 三****示范区华阳**、经四路西星河产业园A区2号 | **** | 建设内容:报废车回收拆解生产线和废金属加工生产线,年拆解产能1.5万台报废车。 | 废气:废油液、制冷剂抽取废气预处理区进行封闭,集气罩收集后,经1 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 根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切割过程粉尘大型车拆解区和小型车拆解区拆解工位、切割剪切区进行封闭,各拆解工位上方设置集气装置,收集粉尘经1 台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1 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碱喷淋塔处理,由1 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油液抽取工序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和《**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通用涉VOCs企业排放限值要求,拆解及切割工序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以及《**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通用涉PM企业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酸雾喷淋废水以及初****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同时满足三****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噪声:设置减振基础和厂房隔声等措施;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不可利用材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安全气囊(引爆后)、废动力电池组(废锂离子电池等)、废液化气罐、废制冷剂、除尘器收尘灰暂存厂区相应暂存区内,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液化气罐和废制冷剂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油液、废机油滤清器、废电路板、废铅蓄电池、废尾气净化装置(含催化剂)、废**、含汞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吸油毡、沾油废手套、抹布、废活性炭、废电容器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2 | 年产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项目 | 2025年12月25日 | ******公司 | 三****示范区经一路与纬六路交叉口北侧1号 | ******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5836平方米,建设年产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生产线。 | 废气:本项目涂胶、合片封边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 根 2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涂胶工序及合片封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限制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其他行业中限值要求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 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 号)十九、玻璃行业引领性指标要求。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三****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玻璃清洗废水和磨边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磨边和打孔工序,不外排。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要求和三****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等措施,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玻璃裁切废边角料、不合格玻璃产品、铝条裁切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暂存厂区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暂存后,外运用作修路垫筑路基等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胶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