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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沧交告字[2026]11号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系数 |
|||||||
| 1 |
**GTP-2025-13号 |
捷地镇 |
199829.92 |
批发市场用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 |
≤1.0 |
不得大于50% |
/ |
40年 |
2100 |
| 2 |
**GTP-2026-32号 |
风化店镇大白塚村 |
3025.69 |
工业用地 |
不得小于0.8 |
/ |
不得低于40% |
50年 |
70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对本宗拍卖宗地,国发【2010】10号、发改财金【2016】14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三、本宗拍卖宗地设有保留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29日,****规划局领取拍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前务必进行市场主体注册!竞买资格申请核验程序如下: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竞买申请人,请按照“**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首页的“市场主体登录”http://publicservice.****.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1页面中的注册指南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7-****507。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29日,****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15时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请注明:XX号宗地竞买保证金,且竞买保证金交款人须与竞买申请人名称一致。如遇节假日,请在节假日之前缴纳)。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9月29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交易中心4楼开标一室进行。2幅地块拍卖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标书代写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一)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实地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已经全面了解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出让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二)地块提交书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15时00分。标书代写
(三)拍卖文件审查、参加竞买申请报名、竞买资格的确认等均****规划局进行。
(四)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及移交详见拍卖文件,须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执行。
(五)**GTP-2025-13号地块用途为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产业要求;严格执行《****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作为经营性商业用地,应严格按照规划合理布局,土地招拍挂出让前,所在区域有工业用地交易地价的,可以参照市场地价水平、所在区域基准地价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等确定出让底价,土地出让后严禁擅自改变用途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确需改变用途、性质或者进行转让的,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经依法批准。
(六)地块出让后禁止改变用途,禁止分割转让。
八、****银行帐户
1、****规划局
联系地址:**市黄**路39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7-****537
2、****中心
联系地址:******中心B座4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7-****507
3、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备注栏内必须填写竞买保证金)
银行账号:100****01827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