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基地建设项目 | **市**县 | ****(个体工商户) | **中环****公司 | **棚舍30栋34095平方米,草料库3144平万米、****办公室978平万米、搅拌机10台、150吨地衡一台、低压线路一套、道路硬化5000平万米、饮水设施25套、围墙250米、监控设备一套、铲车2台、散料车12台、电动伸缩大门2个、硬化面积5300平方米、粪便处理设施1800平方米等。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饲料配制颗粒物通过全封闭搅拌器、全封闭饲料配制车间及加水搅拌等措施,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养殖区臭气采取加强舍内通风、及时清粪、喷洒植物型除臭剂、饲料中添加EM液等措施;粪污处理区对堆肥场投加减少氨释放和保氮的复合菌剂,并加强堆肥场四周场地的绿化,喷洒植物型除臭剂;黑膜发酵池臭气定期喷洒植物型除臭剂,并在四周场地加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氨气、硫化氢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收集后的沼气经脱硫处理后通过火炬燃烧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粪污水粪便排入固液分离区粪污收集池,经固液分离机进行固液分离,粪污水与尿液以及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由黑膜发酵池厌氧发酵,各项指标满足《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2018)和《畜禽粪肥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标准要求后暂存至全封闭沼液暂存池内,作为液肥还田。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牛粪、垫料、沉渣运至堆粪场堆肥后作为肥料还田;病疫死牛暂存至病死牛暂存间内,暂存间内设施冷冻柜,委托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脱硫剂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带走,不在厂区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企业****填埋场。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医疗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工程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隔声消声降噪、厂房封闭、加强绿化等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