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主要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清运,**产品展示区域及配套区域,并配套建设隔断、展柜、门窗、照明、电气等基础设施。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现对《**民族产品产业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为招标文件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和社会公众可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xlglmggzyjyw/)。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电子邮件发送(邮箱:****@qq.com)或纸质文件邮寄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1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本公示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明**镇
联 系 人:黄建东
电 话:0479-****9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察哈尔大街514号
联 系 人:王庆(项目负责人)
电 话:166****2986
九、发布媒介
本公示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msym/xlglmggzyjyw/)上发布。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