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08 00:00
2026** (**) 新能源及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大会暨首届人才赋能科研成果转化对接会服务采购项目
标前公示
| 项目名称 |
2026** (**) 新能源及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大会暨首届人才赋能科研成果转化对接会服务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预算 |
80万元 |
| 采购内容 |
2026** (**) 新能源及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大会暨首届人才赋能科研成果转化对接会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60%为预付款,会议结束且相关工作处理完毕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备注: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开具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备注:****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7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40%、不高于70%;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
综合评分法 |
| ****、**** |
名 称:**** 地 址:**市**区人民路191号 联系人:黄凯 联系方式:190****9123 邮 箱:****@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镇科创大厦C区415 联系人:耿汉清 联系方式:151****6573 邮 箱:****@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都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
| 公示期 |
自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五个工作日 |
|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
自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2026** (**) 新能源及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大会暨首届人才赋能科研成果转化对接会服务采购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受托,将对“2026** (**) 新能源及高端精细化学品产业大会暨首届人才赋能科研成果转化对接会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磋商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磋商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6年9月15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文件。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