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京海****公司房屋及附属设施残值处置 |
| 转让底价 |
73.3432万元 |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年9月8日 |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年9月15日 |
| 竞价时间 |
2026年9月16日上午10时起至2026年9月1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 |
| 资产概述 |
1.本项目转****经济开发区**京海****公司房屋及附属设施残余价值,包含房屋14118.24平方米及围墙、绿化树木等。 2.竞买人应自行考虑运输等成本,合理报价。本项目公告披露的标的概况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竞买人须认真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如有疑问需主动向委托方咨询。 3.**天恒房****公司对上述资产出具了皖天恒估价其字(2026)第0283号《****开发区**京海****公司房屋及附属设施净残余价值评估报告》,本次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73.3432万元。 4.本项目履约保证金20万元,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在竞得人依约完成本次残值处置且经委托人确认无任何违约情形后,通过履约保证金收款账户无息退还至竞得人原付款账户)。 |
二、标的资产信息
| 标的状态 |
1.以上标的信息均摘自委托人提供的皖天恒估价其字(2026)第0283号《****开发区**京海****公司房屋及附属设施净残余价值评估报告》。公告公示的数量质量品类仅供参考,代理机构对其品质、瑕疵(若有)和真伪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质、成色、完好程度、可用性以及真伪等)承担责任;代理机构以任何方式对标的物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竞买人参考,若与标的物实际情况不一致,均以标的物现状为准。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声明不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等,且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请竞买人亲自实地看样勘查,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自行承担风险。不得以未看样为理由对代理机构提起诉讼、仲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做好尽职调查,如因非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5日17:00止接受咨询,有意向竞买者请提前与代理机构联系预约看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年9月8日 |
| 公告期 |
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 |
1.竞得人须在本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提供施工资质和拆除处置方案,拆除处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技术方案(含工艺流程、安全防护措施)、机械设备配置清单(型号、数量、用途)、人员组织架构(分工、资质、安全培训)、进度计划表(分阶段节点、工期控制)、应急预案(风险源识别、处置流程)、环保及文明施工措施(扬尘、噪声、废弃物处置)、验收标准与后续场地处理要求等。拆除处置方案经委托方审核同意且对应房屋、楼栋征迁完成后,委托方向竞得人出具书面进场通知书,竞得人才可进场施工。竞得人具体进场施工时间以委托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竞得人不得在未收到委托方书面进场施工通知的情况下,擅自进场施工。 2.本次拍卖标的交付时间待委托人通知,竞得人须在进场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拆除及清运工作;其中林场部分须于进场之日起10日内完成拆除。如遇恶劣天气、****政府政策调整致使工期延误的,竞得人须向委托人提交书面申请,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方可顺延工期。 3.本项目拆除作业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弃物由竞得人负责清运并妥善处理,竞得人须自行负责寻找建筑垃圾弃土场,并承担全部费用及安全责任。 4.竞得人在拆除、装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周边在用建(构)筑物及公共基础设施,若因野蛮施工导致周边建(构)筑物及公共基础设施受损,竞得人须全额赔偿并承担修复责任。 5.竞得人不得损毁和挖掘地面及地面以下结构,如有损坏,竞得人须照价赔偿并将损坏部分恢复原样。 6.竞得人须在规定地点范围内进行作业,严格按照行业规范操作。同时,竞得人需在施工区域设置安全围挡(建设标准不得低于2.5米的硬质围挡,禁止使用单层彩钢板,竞得人需对围挡落尘定期清洗,保证工地环境整洁)和喷淋设施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如因竞得人原因造成环卫罚款等处罚,其费用与损失由竞得人承担。委托方如因此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有权向竞得人追偿。 7.竞得人须将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土地平整后净地交付,不得掩埋、留置任何建筑垃圾。竞得人须将地面拆除至正负零,资产处置后须使地块平整并通过委托方验收。 8.竞得人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再生**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策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转让标的拆卸、清运、残料处置等工作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委托方有关工作时间、人员、物品出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现场监督与管理,并遵守如下规定:①如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②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如爆破拆除),竞得人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工作,竞得人所委托的拆除人员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等相关资料应交给委托方备案存档。③如在转让标的拆卸、搬运或残余物处置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9.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条例》及《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根据《条例》的规定,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竞得人对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10.施工逾期责任:竞得人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的,应向委托人支付每日5000元的违约金,逾期2日竞得人自行退场,作违约处理,且无权要求返还所缴纳的全部款项,委托人保留追诉权(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剩余拆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11.超范围施工的责任:如竞得人超范围施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作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继续向竞得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12.安全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竞得人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13.委托人延期交付的责任:如因委托人原因,致使标的在成交后三个月无法顺利交付的,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成交价款,****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竞得人支付违约金。竞得人将该标的成交资料返还给代理机构。 14.在拍卖前,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内容,竞价成功后如发生悔拍行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罚。 15.****管理部门:****政府****委员会 地址:**省**市**历阳镇和州路财苑大厦9楼 电话:0555-****201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至2026年9月15日17:00;各意向竞买人须于该时间前将竞****银行账户****交易中心账户。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微信、支付宝形式汇入,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个人代为汇入,竞买保证金以****交易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由他人账户代汇或超过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汇入的竞买保证金,将无法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 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意向竞买人持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前在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3.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拍卖成交价款通过转账方式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4.竞得人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支付佣金,此次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百分之三进行收取(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 5.成交后竞得人需向竞价系统建设方(****公司)支付软件服务费,服务费以系统生成账单为准,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按系统成交价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伍收取; ②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按系统成交价金额的百分之零点叁伍收取; ③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按系统成交价金额的百分之零点壹捌收取; ④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系统成交价金额的百分之零点零柒收取; ⑤收费上限50万元。 6.违约警示:竞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及软件服务费,若逾期未支付上述款项,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书面告知仍不能履行竞得人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如期支付相应价款、不能完全履行竞得人义务等)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权可以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委托人或代理机构经委托人授****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将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7.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竞价结束后,须自行携带退还竞买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交易中心408办公室办理退竞买保证金手续。 8.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做成交价款冲抵,在其缴纳完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及软件服务费,并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须自行携带合同原件、退还竞买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交易中心408办公室办理退竞买保证金手续。 |
| 交易方式 |
1.本次拍卖在****交易中心产权网络交易系统(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2.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买人需完成登记手续方可参加本项目竞价,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登录系统后,选择需要参与竞价的标的,按照竞买流程参与竞买。 3.产权网络交易系统访问方式: ①在****交易中心网站(https://zbcg.****.cn),在“一网办”下方点击【第三方交易平台】,找到【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模块进行访问。 ②直接复制系统链接:www.****.com/gycq/jmr/jump?num=3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4.用户登记方式: ①在标的信息展示页面左边找到“竞买人”按钮,点击进行登记。 ②直接复制用户登记地址:www.****.com/gycq/register/entRegisterInfo在电脑浏览器中进行访问。 5.竞买人在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后,需耐心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匹配成功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买流程。 6.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期和延时竞价期两个阶段。 7.自由竞价期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期。本项目延时竞价周期为5分钟。延时竞价期内如无人加价,则自由竞价期最高出价者即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延时竞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延时竞价周期;在一个延时竞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有效报价,则报价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者即成为成交人,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8.本项目竞价采用设有底价的向上增价竞价方式,加价幅度为2000元或2000元的倍数。 9.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17:00。标书代写 10.本次拍卖过程中,由嗨招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拍卖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买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及代理机构对各合格竞买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5.报名时请在系统中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人授权书(法人参加无需提供);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参加无需提供); (5)竞买保证金支付凭证; (6)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 (7)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特别提醒:竞买人须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保证!一经发现存在虚报制假行为,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竞买保证金 |
竞买保证金20万元,请意向竞买人于2026年9月15日17:00前,以银行转账****银行账户足额将竞买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汇款请备注:****): 账户名称:****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22********017534 |
| 竞买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17:00止(以竞买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523MA2UYBLY59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 |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县政府批复 |
| 转让方联系人 |
汤小青 |
| 联系电话 |
138****8400 |
五、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联系人 |
程志哲 |
| 联系电话 |
0555-****535 |
| 地址 |
**省**市**区**路街道雨**路1477号1-410 |
| 免责声明 |
本公告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委托****托代理机构发布,****中心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