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昌宁县2026年粮经协同示范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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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昌**2026年粮经协同示范项目实施,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昌**2026年粮经协同示范项目采用物化补助的形式实施。通过询价的方式选确定供货商,现将昌**2026年粮经协同示范项目的采购情况进行公告,欢迎各商家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昌**2026年粮经协同示范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240,000.00元(最高限价,超过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含一批尿素增效剂、杀虫药和防病药的采购、保护包装、运输配送、检验验收,技术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4.2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尿素增效剂

含量比例:N≥24%、增效剂(DF)≥5%;40Kg/袋

64


2

玉米防病药

能有效防治玉米大小斑病等"斑点"类病害的杀菌制剂(如戊唑醇与生物农药的复配制剂或同等效果产品)。规格10g/袋。

3200


3

玉米杀虫药

能有效防治玉米螟、草地贪夜蛾等主要虫害的杀虫制剂(如甲氨基阿维菌素和氯虫苯甲酰胺复配制剂或同等效果产品)。规格10g/袋。

3200


4.3项目实施地点:昌**鸡飞镇、更戛乡。

4.4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询价函。

4.5报价要求:报价须包含所有采购物资的采购费、保护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指导及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4.6付款方式:货物全部交付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照财政支付程序在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并验收合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项目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采购的产品应保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国家有关质量检测合格、手续齐全且合法的产品。

(二)采购产品由成交人按照合同要求采购、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接受采购人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做好相关售后服务。

(三)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为:按照完全满足采购要求中约定的各产品技术规范、要求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四)响应供应商应选择相当于或优于采购人所公布的产品技术性能及参数进行响应,拟供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响应供应商若有幸成交,所供产品须按照询价函中所承诺的产品技术性能指标、质量和相关承诺进行供货。若在交货时发现提供的产品达不到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成交单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追偿经济损失。

(五)响应供应商须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代理商,拟供主要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定的标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产品来源合法证明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出厂合格证明、法定鉴定合格证书;

3.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检测证明;

4.农药类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农药登记证,产品标签须符合《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规定。此外,响应供应商如为农药经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六)售后服务:响应供应商须保证全部货物均为近期生产的优质产品,物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一年。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或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产品,应无偿退换,若因质量问题和供货不及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人承担。在质保期内,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其他售后服务按****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

(七)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2.响应供应商委托非本单位人员代理的,须确保该人员所在单位没有参与本项目响应;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与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

3.有意向的商家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前来****科技与种植业管理股报名并领取询价函。地址:****社区**街102号;联系人:和丽舒;电话:0875-****320。

三、评审方法和成交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在满足采购需求且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响应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二)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最低报价,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技术指标相同的,按售后服务承诺优劣顺序确定。

(三)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240,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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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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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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