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校区教学大楼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
赣发改社会〔2026〕528号
报来《关于报送******校区教学大楼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赣教规划字〔2026〕5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校区教学硬件配套,优化办学空间环境,原则同意******校区教学大楼改造项目。
二、项目名称:******校区教学大楼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区八一大道461号******校区内。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原有总建筑面积19920.50平方米,改造后建筑面积20238.13平方米(增加面积为新增两部电梯),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土建改造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室内装饰改造工程、强弱电改造工程、消防及卫生间给排水管道改造、走道机械排风改造、屋面改造、室外水电改造及加装电梯等。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六、项目总投资匡算为6306万元。具体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在可研报告批复中再行明确。
七、请你单位指导项目单位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功能定位和建设内容等事项,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进一步测算和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抓紧落实规划、资金来源等建设条件,尽早提出具体建设方案,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请严格按照《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8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等有关规定,谋划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和配套设施,不****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政府性楼堂馆所,杜绝闲置浪费现象。同时,根据国家关于****政府隐性债务的意见,项目单位应当落实资金来源,****政府债务风险,防止新增隐性债务。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