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化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再生**化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县龙仙镇德政路317****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862
传 真:0751-****8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再生**化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县**镇官广工业区(地号 ****810)A 栋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公司选址于**市**县**镇官广工业区(地号 ****810)A栋(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53'12.224”,N24°16'6.807”)建设再生**化回收综合利用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地面积为2300m2。项目主要建设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主要对一般工业固废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年设计接收规模为8.8万吨,其中8万吨/年一般工业固废(含SW07、SW09、SW90、SW91污泥类)收集后直接转移至处置单位,不在厂房内暂存;其他收集的一般固废0.8万吨/年收集后进入厂房内贮存,并进行必要的人工分选、打包与规范暂存后委外处置,其中废塑料(400t/a)经撕碎、造粒后外售;项目不接收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项目劳动员工10人(均为一期人员),年工作日330天,收集加工系统日工作时间8小时,贮存仓库24小时贮存。 该项目已****改革局核发的**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管网。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装卸粉尘通过采取降低装卸高度和对装卸过程进行洒水降尘处理;撕碎粉尘排污量小,可正常排放;造粒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通过风管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装卸无组织粉尘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废塑料加工产生的颗粒物及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应重视高噪声设备及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和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原料堆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设置贮存场所,原料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禁露天堆存,堆放点须按照防风、防雨、防渗漏的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等。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回收部门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