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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求,我局于2026年7月-8月对2所年****幼儿园开展复检工作,经检查组现场检查和集体研究,现将本次年检复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复查结论
本****幼儿园、****幼儿园均已完成整改,复检结论为合格。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11日
现将年检复检结果向社会公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以来访、信函、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基础教育室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4882,监督举报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县牙叉镇滨**路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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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