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病险桥梁建设工程项目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1次)
| 项目名称 |
**县2026年病险桥梁建设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市**县淮中大道康宁苑小区(康宁路)北侧约110米 |
| 招标联系人 |
吴** |
联系方式 |
183****782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县星园街道华都大道北侧、**大道****服务中心)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杨柳,石磊 |
联系方式 |
0558-****236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县2026年病险桥梁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BZGY2026GC515 )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0评审因素“资格比对”修改为“智能筛查”;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系统对所有投标人信用(“信用中国”交互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情况、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部分雷同性进行比对,出现评审标准禁止情形的,否决其投标,通过资格比对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后续评审”修改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系统对所有投标人信用(“信用中国”交互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暗标)部分雷同性进行比对,评标委员会对系统筛查结果进行复核,确定筛查结果正确后,出现评审标准禁止情形的,否决其投标,通过技术标智能筛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后续评审”。 本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补充文件为准。 2026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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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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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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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变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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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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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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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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