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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 号)、《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等规定,现将******公司开发建设的“林产品深加工生产”项目规划调整进行公示。
一、项目地址:南****开发区北面地块(蛟龙酒精厂西面)。
二、用地规模、土地用途及土地使用强度: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均为:20243.66㎡,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建筑密度41.46%(规划要求≤45%)、容积率0.87(规划要求0.8≥且≤2.5)、绿地率10.10%(规划要求10%≥且≤20%)。
三、公示说明(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
1.调整办公楼位置,由原东南角调整至东北角。
2.取消南侧的消防水池及水泵房,调整至原拟建办公楼位置,设置成品消防水池。
3.拟取消的的消防水池及水泵房位置调整为机动车位及非机动车位。
4.办公****办公室功能增加独立卫生间,相应完善立面效果图。
四、公示内容:规划总平、建筑方案节选图纸对比(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1.****中心****广场对面)。
2.**市**区****公示栏(国土大厦一楼)。
3.****政府门户网(httpwww.****.cn)
可通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询。
4.该项目现场周边。
规划调整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书面意见
(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信方式)
于公示期内(2026年8月24日-2026年9月1日)送至
**市**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