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8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惟至年产3000立方米轻质复合材料项目 | **市**县**产业园 | **** | **** | 公司现有“****基地建设项目”已经我局审批(龙环审﹝2023﹞130号)并完成自主验收,为了公司更好地发展,拟对项目进行异地扩建,选址位于**市**县**金铜产业园,用地面积27362 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及公用工程等,其中主体工程中1#、2#生产厂房内各设置1条轻质耐压复合材料生产线、纤维增强复合材料生产线和海洋智能设备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轻质耐压复合材料3000m3、纤维增强复合材料10000m2及海洋智能设备50台/套。本次建设行政办公楼内不单独设置研发平台,测试水池作为海洋智能装备试验平台。 | ((一)施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省**县****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水池检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配料、搅拌、烘干固化等工段设施进行密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经 “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设置2间密闭喷涂车间,喷涂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修边、切割等含尘废气收集经“布袋过滤除尘”设施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化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化回收利用。废包装、过滤除尘渣、边角料综合利用或处置;废原辅料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擦拭布、废涂料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环评报告原辅材料、平面布置有较大变化,修改后报告表同步公示 |
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