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铝制品、锂电池、电池壳体生产项目 | **区晨风路以北,良湖路以西地块 | ****公司 | 公司****公司壮大需要,拟投资30000万元,于**市**区晨风路以北,良湖路以西地块,新增工业用地约83亩,建设厂房44187平方米,项目铝制品拟以铝合金板、油漆、脱脂剂、皮膜处理剂等为原辅材料,购置折弯机、雕刻机、塔冲、挤压机、开槽机、喷漆房等设备,采用机加工、前处理、涂装(喷粉、喷漆)的工艺流程,建成后形成铝单板50万m2/a的生产能力。项目锂电池结构件、电池壳体工艺拟以铝材为主要原辅材料,购置切割机、液压机、检测设备,采用下料、拉伸冲压、功能测试的工艺流程,建成后形成锂电池结构件、电池壳体50万套/年的生产能力。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2025年5月28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 上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6年3月31日和4月2日两次在“扬子晚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2026年6月12日,建设单位在过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 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中的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有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蒸汽发生器强排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区****公司处理。项目依托出租方(祥恒****公司)设置的一个污水接管口、一个雨水排放口。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积极回应公众合理环境诉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有关要求。 (七)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台账备查。及时根据跟踪监测情况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
| 年产7万吨超宽幅薄壁扁挤压型材及其深加工产品技改项目 | **区月**路99号 | ****公司 | 公司拟投资48000万元,对原有10条老式光伏边框型材挤压生产线(包括挤压机、冷床、时效、氧化、深加工等)进行改造,将其中9条挤压生产线整合成5条55MN和2条85MN扁挤压生产线,另一条改造成扁挤压铝型材试验线。同步对现有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取消型材喷砂机,减少大部分型材氧化工序,配套附属的扁挤压模具加工设备和型材深加工设备。该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7万吨超宽幅薄壁扁挤压型材,其中4万吨可用于生产新能源用深加工产品(包括新能源水冷板型材、新能源车用底护板型材、5.5G/6G天线反射板型材、新能源船用带筋板),助力公司及下游行业产品的升级换代。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等形式开展。 1.2026年4月17日,建设单位在****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20日和4月21日两次在“**工人报”上对项目进行了报纸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 2026年8月21日,建设单位在****公司官方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本项目公众参与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生态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有关要求,营运期执行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关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项目综合废水(前处理废水、钝化后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氧化线清洗废水、含铝废水、喷淋废水、锅炉排污水、封孔废水及封孔后清洗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及冷却水排污水一并通过**路生产废水接管口接管至******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通过云湖路生活污水接管口接管至******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依托现有设置的2个污水接管口、2个雨水排放口。项目接管标准执行******处理厂接管标准,硫酸盐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有关要求,总铝参照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有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营运期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有关要求。 (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生态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和信息沟通平台,积极回应公众合理环境诉求。****政府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卫生防护距离有关要求。 (七)按《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生态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台账备查。及时根据跟踪监测情况调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八)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