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采购的有关规定,****就以下采购项目,拟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或厂家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月大型活动策划执行服务项目(二次)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9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公司营业执照。****集团****公司)****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集团****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存在《****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注:“信用中国”(www.****.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五、提供资料、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人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1)报名表(详见附件);(2)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证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3)非法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一个月被授权人社保缴纳凭证;(4)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与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5)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6)投标人符合财****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3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政府采购监管网,其中“信用中国网”查询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完整打印件。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08时00分至2026年9月11日17时00分(**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开标前48小时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若无故缺席,我单位将记录入供应商诚信档案污点,且该投标人一年内不得参与我单位任何招标采购项目。标书代写
3.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24小时接收,推荐)
采用邮箱方式接收报名。邮件主题严格按照格式填写:报名资料+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w-slwy-bgs@lg.****.cn ;以邮箱系统显示的收件时间为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成功即为有效报名。标书代写
(2)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行政办公二区3栋1楼102室招采办;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时间)
(3)邮寄报名
邮寄地址:****行政办公二区3栋1楼102室招采办;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755-****7333转8098
注:采用邮寄报名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路程、派送及可能发生的延误等因素,若签收时间超过报名截止时间,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六、采购方式:公开征集;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
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4: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附件5:信用记录承诺函及证明文件
附件6: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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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