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要求,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将以下闲置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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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租标的概况
三、招租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
招租期限为5年,具体起止日期在正式租赁协议中约定。签订正式租赁协议时租金按半年度交付。
四、招租条件
1.承租人资格:(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策规定的相关行业经营资格要求(如适用)。
2.其他条件:(1)承租人须按照招租用途合法经营,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
(2)承租人须爱护资产,不得损坏资产结构和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须事先征得招租单位书面同意。
(3)承租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且取得租赁后不得进行转租。租赁期间,承租人须自行承担水、电等各项费用。
(4)租赁期满,承租人须按时将资产完好无损地归还招租单位,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向招租单位提出申请,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招租程序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2楼201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企业承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相关行业经营资格证明材料(如适用)、承租意向报价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自然人承租:身份证复印件、承租意向报价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并提供原件核对。
4.资格审查:招租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名单。
5.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标的现状,详细了解租赁协议及招租标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表示对所有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并承认标的物的现状,对自己的承租行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竞租确认后,需及时签订协议,招租人只提供相关手续,其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6.竞租方式:公告结束、资格审查后,****组织评审,在符合资质的承租意向方中选择报价最高的作为拟选定承租方。
7.结果公示: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招租单位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湘
2.联系电话:186****0186
七、其他事项
1.本招租公告未尽事宜,由招租单位负责解释。
2.招租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租程序和时间安排,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承租人。
3.承租人在报名和竞租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租单位的规定,如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等行为,招租单位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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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