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开展**港田镇港区红阳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文本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文本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建设项目概况
拟建码头工程位于**港田镇港区红阳湖作业区,长江下游鲤鱼山水道进口段的左岸一侧,下游距吴淞口航**程约855.5km,地理坐标:东经115 25 30 ,北纬29 54 20 。
本工程拟**3个5000吨级通用泊位(结构设计船型为10000吨级)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其中2个散货泊位、1个通用码头,码头使用岸线415m。码头平台总长415m,下游侧104m码头平台宽度为25m,其余平台宽度为22m,采用高桩梁板结构。码头平台通过两座引桥****工厂区相连,引桥长为179.5m、宽度为9m,为高桩结构。码头设计年设计吞吐量740万吨,其中干散货670万吨,件杂货70万吨,主要货种为石膏(磷石膏)、煤炭、磷矿、硫酸亚铁、氯化铵、尿素等。
本工程推荐方案总投资为43056.10万元。施工总进度为18个月。
本工程设计范围仅为码头部分,码头与后方散货系统设计分界点位于已建转运站内,其他专业设计分界点位于两座**引桥的根部。本次评价范围与工程设计范围保持一致。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主要征询事项:
⑴ 对工程建设所在区域的生态、水、空气、噪声、固废等环境质量的看法,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⑵ 工程建成运营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环境影响;
⑶ 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⑷ 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⑴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可至公示单位处查阅,电子版见网页附件1。
⑵ 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见附件2。
五、公示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省**市**市盘塘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77****1688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时间
⑴ 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公示单位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⑵ 反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港田镇港区红阳湖作业区公用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