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车间维修项目询比采购文件澄清修改公告加急标书代写
采购编号:****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检修车间维修项目询比采购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加急标书代写
一、将本项目原询比采购文件中的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2.1评审方法由“综合评估法”改为“最低价法”。加急标书代写
二、将本项目原询比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评审办法前附表1.评审方法由“综合评估法”改为“最低价法”。加急标书代写
三、将本项目原询比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评审办法中评审办法前附表2.2.2评审价格改为“供应商报价唯一,且不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报价组成全面,价格分析合理;报价过低,****小组澄清要求合理说明并提供响应证明材料;最终报价若出现2家或2家以上报价相同的,以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高的优先。”加急标书代写
四、将本项目原询比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评审办法中的1评审方法由“综合评分法”改为“最低价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询比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表1之2.2.2款规定的方法确定供应商最终报价的评审价格,并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最终报价若出现2家或2家以上报价相同的,以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高的优先。加急标书代写
五、在本项目原询比采购文件中的第三章评审办法中3.2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后增加“3.2评审价格比较和排序(最低价法),询比小组对评审价格进行比较后,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报价若出现2家或2家以上报价相同的,以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高的优先。评审小组须对供应商报价进行评审,出现异常报价的要根据第二章第10.3条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进行处理。 ”加急标书代写
六、在本项目原询比采购文件中的******检修车间维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26年 9 月 11 日9:00时”改为“2026年 9 月 14日14:00时”。地点不变。加急标书代写
本澄清修改公告为询比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原询比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急标书代写
请各单位收到本澄清修改公告后及时确认知悉;请于2026年9月9日 14:00前将澄清修改公告盖章回执反馈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9月8日
供应商全称:
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被授权人签字:
回执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