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承揽的”**万维机场T3航站楼人像卡口设备“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所承揽的”**万维机场T3航站楼人像卡口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工程公司所承揽的“**万维机场T3航站楼人像卡口设备”采购项目需采购摄像机、服务器、交换机等配套材料。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 序号 |
标包名称 |
数量 |
采购估算金额 (万元) |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 (万元) |
增值税款估算金额 (万元) |
| 1 |
标包1:摄像机及配套材料 |
1 |
55.0200 |
48.690265 |
6.329735 |
| 2 |
标包2:服务器 |
1 |
20.7750 |
18.384956 |
2.390044 |
| 3 |
标包3:交换机 |
1 |
7.3920 |
6.541593 |
0.850407 |
| 4 |
标包4:图片存储服务器 |
1 |
25.6000 |
22.654867 |
2.945133 |
| 合计 |
/ |
108.7870 |
96.271681 |
12.52 |
1.2.1本次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108.787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价款估算金额为96.271681万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为12.52万元人民币。其中:标包一采购估算金额为55.02万元人民币(含税13%),价款估算金额为48.690265万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为6.329735万元人民币;标包二采购估算金额为20.775万元人民币(含税13%),价款估算金额为18.384956万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估算金额2.390044万元人民币。标包三采购估算金额为7.3920万元人民币(含税13%),价款估算金额为6.541593万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估算金额0.850407万元人民币。标包四采购估算金额为25.60万元人民币(含税13%),价款估算金额为22.654867万元人民币,增值税款估算金额2.945133万元人民币。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4个标包:其中标包1:摄像机及配套材料;标包2:服务器;标包3:交换机;标包4:图片存储服务器。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各标包最高响应限价如下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其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序号 |
标包 |
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万元) |
| 1 |
标包1: 摄像机及配套材料 |
48.690265 |
| 2 |
标包2:服务器 |
18.384956 |
| 3 |
标包3:交换机 |
6.541593 |
| 4 |
标包4:图片存储服务器 |
22.654867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财务要求: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接受代理商响应: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
本项目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生产制造证明材料;
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响应,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响应,其响应均将被否决。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2.1.5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以非联合体声明为准)
2.1.6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为准)
2.1.7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日历天完成交付。
2.1.8质保期:供应商提供 2 年原厂质保。(以制造商承诺为准)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9月17日)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1年9月17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21年9月17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期限内的除外;
(18)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省****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期限内的除外;
(19)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0)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询比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资格。标书代写
(21)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9日8时30分至2026年9月14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比选文件(请供应商委托的经办人将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qq.com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获取本询比文件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各位供应商将购买询比****公司账户(户名:****;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民主东路支行;账号:标包一:121********000********570;标包二:121********000********571;标包三:121********000********572;标包四:121********000********573,同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账号说明:本账号为采购代理机构系统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请各位供应商高度重视)。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9月17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5.2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省**市**区**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大厦18楼会议室,本项目采用钉钉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公开唱价,纸质版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接收人:李雪健、陈帮森,联系电话:199****9981、180****313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应答文件的时间以实际收到邮寄快递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积极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确认响应文件是否送达。标书代写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现场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标书代写
6. 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市**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大厦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许皓杰
电 话:153****6721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366号中国通信服务**大厦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李雪健、陈帮森、李阳、杨勇、甄盼盼、杨晶晶
电 话:199****9981、180****3134、199****7899
电子邮件:****@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标包一:121********000********368
标包二:121********000********369
标包三:121********000********370
标包四:121********000********573
9.监督部门:****公司市场部,联系电话:0931-****222、177****2631。
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