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088
通讯地址:****环境局环****管理科
邮编:341000
| 建设名称 | 石磊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技术改造扩能项目 |
| 建设地点 | ******基地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改扩建。2019****审批局出具的《年产4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电解液及配套1.2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2022年6月,因经营策略调整,公司取消了六氟磷酸锂生产线项目。本项目以碳酸二乙酯(DEC)、碳酸乙烯酯(EC)、碳酸丙烯酯、碳酸二甲酯(DMC)、碳酸甲乙酯(EMC)、六氟磷酸锂、四氟硼酸锂、双草酸硼酸锂、双氟草酸硼酸锂、二氟磷酸锂、氟苯、碳酸亚乙烯酯、环己基苯、氟代碳酸乙烯酯、丁二腈、1.3-(1-丙烯)磺内酯、硫酸乙烯酯、己二腈、联苯、丙酸乙酯等为原辅材料,采用预处理、调配、沉降、过滤等工艺生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改扩建后项目产能为80000吨/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车间调配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危废间、洗桶间产生的废气、储罐区“大小呼吸”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DB 36/2186-2025)排放限值。 有组织废气:项目调配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调配釜中导气管引至废气处理设施,采用“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一级除雾+一级活性炭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危废间、洗桶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微负压收集,收集后经“一级碱喷淋+一级除雾+一级活性炭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过程未收集的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以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做好生产过程中的管道和输送设备的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并采取生产车间强制通风换气等措施,减少厂区内废气污染物无组织外排。厂界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DB 36/2186-2025)排放限值要求。 本项目各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未超标,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101生产车间、储罐区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50米的范围,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疗养地、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分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技改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不增加车间面积,不新增地面冲洗水。项目新增废水主要包括废气塔废水、包装桶清洗废水,项目新增一套生产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厌氧好氧+二级沉淀”工艺处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采用****设备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基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值,通过污水总****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湘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溶剂清洗泵、洗涤液输送泵、液盐输送泵、冷冻液输送泵、隔膜泵、氟塑料合金磁力泵、螺杆式冷冻机组、卧式碳钢离心泵等室内生产设备噪声、废气塔、污水泵等室外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70-85dB(A)。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生产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改扩建后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包括废滤芯(含滤渣)、化学品原料包装袋、废机油、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喷淋塔沉渣、设备清洗废液、废电解液、生产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均暂存于危废暂存库,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项目厂内已设有一座占地面积20m2,有效库容为16m3的危险废物暂存库,满负荷贮存量约为16t,周转期为3个月,危险废物暂存库能够满足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危险废物的暂存需求。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建立完善的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位,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地下水或土壤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 源头控制: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设备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废水收集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分区防渗:将101、102生产车间、贮罐区、原料仓库、废气处理区、****处理站、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采用各种防腐防渗措施确保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将一般固废暂存库、****处理站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用各种防腐防渗措施确保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将其他区域划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必要的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在厂区西南侧、101生产车间旁、厂区东北侧共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因子为pH、氨氮、耗氧量、氟化物等,每年监测一次;在101生产车间旁、对面岭农田设1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氟化物,每3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污染事故或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扩散,修复受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运营期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有联苯、次氯酸钠、四氟硼酸锂、己二腈、电解液等,主要涉及环境风险区域有101生产车间、贮罐区。确定最大可信事故为环境风险物质泄漏或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以及废气、废水事故排放,一旦发生,还是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项目1≤Q≤10,经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等级均为三级。项目建成后厂区最大可信风险事故为罐区储罐破裂导致的泄漏事故。项目在选址、平面布局、防火间距、工艺及设备安全和消防设施等方面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手段,厂区设置660m3事故应急池,建立“三级”防控体系等。在落实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总体可控。 7.环境监测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相关的业务人员和仪器设备,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拆除、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若项目废水、废气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必须立即停产治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和公示工作。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 |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电子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