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壮乡绿色低碳板材家居全链融合示范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5日
四、澄清事项:
| 序号 |
更正内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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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通用条款16.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经咨询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2)暂停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已连续超过18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用,经咨询人催告后,在30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 (2)暂停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已连续超过90天,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1 |
6.项目团队建设情况: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配备、拟投入的人员及项目经理**配置合理性;各类专业人员分工是否科学、合理、高效。 |
6.项目团队建设情况: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配备、拟投入的人员及项目负责人**配置合理性;各类专业人员分工是否科学、合理、高效。 |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2.2.2 |
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建设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或跟踪审计项目业绩,每个得10分,满分60分。(时间与建设规模以合同或成交通知书为准)标书代写 |
2022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建设规模5000万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或跟踪审计项目业绩,每个得12分,满分60分。(时间与建设规模以合同或成交通知书为准)标书代写 |
| 4 |
第一章招标公告5.1 |
本项目截标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
本项目截标时间及开标时间为:标书代写 2026年09月24日09时00分 |
除以上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田州镇隆平大道A14区
联系人:黄海轩 联系电话:0776-****66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前程路4号**星城1幢16层
联系人:刘小玲 联系电话:077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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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8日